自县政协启动民主评议住建局工作以来,民主评议小组紧紧把握“突出重点、实事求是、促进工作、注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对县住建局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过程中共向社会发放问卷调查表216份,总体评价满意率为86.3%。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评议认为:近三年来,县住建局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全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2022年以来,分别获得县特别贡献单位、改革创新奖、综合考核一等奖和突破“双千亿”奋进“百强县”先进集体。
一、围绕群众所盼,城乡建设可圈可点
一是集中建设创新突破。在全市率先实体化运行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克服技术要求高、协同作业多、管理难度大等困难,通过合理计划、超前谋划和科学管理,累计投资14.2亿元,高标准建成新城实验学校、文教综合体等8个精品工程,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二是城市更新提质加速。三年来,累计投资2.24亿元实施锦城路、奥体路、安宜南路等道路新建提升工程12个;整治城区积水点129处;开展叶挺西路外立面、学宫泮池环境综合整治,发放古城区民房修缮补贴120户;实施市容市貌环境整治“三清三拆”专项行动,完成16条主次干道、11个小区管线整治;拆除城乡结合部破旧房屋45个、零散庄台4个;整治有碍市容围挡7千米、17.17万平方米,完成房屋征收860户、19.6万平方米。三是城乡环境面貌一新。新增城市绿地72.68万平方米,提升城市绿地10万平方米,改造既有公园 12个,完成“乐享园林”活力空间建设3个、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12个,国家园林县城复查顺利通过;培育省级特色田园乡村9个、市级特色田园乡村13个,重点打造美丽宜居村庄81个,成功入选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创建名单,改善农房4542户,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153户。
二、围绕群众所需,民生幸福可感可及
一是让群众更安居。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累计改造棚户区639套,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670套,筹建人才公寓2993套,通过摇号分配保障性住房74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36户。二是让百姓更宜居。累计投资3.06亿元,改造老旧小区94个、84.43万平方米,惠及业主9300余户;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部;新增小区内停车位3644个,建设充电棚617组、充电端口8236个;完成18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完成獐狮增压站建设。三是让碧水更清澈。锚定住建系统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累计投资8.2亿元,完成达标区建设9.25平方公里,2024年达标区建设获批中央预算内资金1.28亿元,单项额度全市第一;完成东阳河、城市河黑臭治理销号,中沟河管网上岸、17条城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新改建市政管网66.27公里,检测清淤污水管道108公里,启动仙荷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城市污水收集率由59.89%提升至70.89%。
三、围绕群众所愿,产业发展量质并举
一是多点着力促发展。瞄准绿色建筑、智能建造变革方向,搭建“走出去”平台,支持建筑业企业向基础设施领域发展,推动新增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9家、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7家,完成入库税收12.88亿元。二是多措并举求提升。引导企业满足市民多样化住房需求,加大新建、安置、换购等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商品住宅“以旧换新”,实体化运营“换房中心”“房产超市”,举办房产交易会3场,累计发放购房补贴884户、5675万元。三是深化改革优服务。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开展小型低风险项目“云验收”;强化水电气讯一体化平台运用,加速实现公共服务“一张网”;持续推进欠薪治理,强化实名制管理,维护百姓合法权益;压实工地扬尘治理,突出标准化管理、全面化整改。
四、围绕群众所忧,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一是严格安全责任。牵头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地下管网、城市桥梁等四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各镇(区)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有序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危大工程全环节动态监管,定期组织一线安全员线上线下培训,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二是严厉隐患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1966幢既有建筑、2690幢自建房全部销号,两项指标均列全市各县(市、区)第一;累计更新地下燃气管道4.26公里,改造老化燃气立管57.18公里,完成餐饮场所“瓶改管”96户,整改燃气供应设施隐患268条;完成11个小区消防设施维修和11个架空层楼幢消防隐患整改。三是严肃追究问责。累计约谈建筑、燃气企业相关责任人164余人(次),行政处罚立案52件,行政拘留11人、刑事拘留4人;取缔非法储存液化气19处,清除非法储存液化气钢瓶600余只,关停瓶装液化气灌装站3座。
评议指出: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住建局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不足、短板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城市建设品质有待提高
一是路网体系尚不完善。城区主干道未形成良好的网状结构,如锦城路(苏中路—横河)、白田北路(八浅大沟—G233)、淮江路(观象路—大兴干渠)等尚未建设,邗沟路、东升路、工农路等,由于拆迁等原因,形成“断头路”和“半拉路”。二是建设水平还需提高。城市特色彰显不足,部分项目受限于资金、市场、成本等因素,项目设计、建设标准不高,配套设施往往不能同步建设到位。三是老城建设亟待加快。老城区基础设施老化,功能配套不完善,公共服务水平不高。供水、污水、天然气管网不健全,消防安全存在短板,居住环境亟需提升。
二、设施建管水平尚需提升
一是协同推进存在短板。管线单位计划报批时限、程序不一致,叠加项目建设标准持续提升,一定程度出现“重复开挖”“多头施工”情况,对群众出行造成阶段性影响。二是基础设施管养不足。路桥巡查专业人员少、部分路灯设备老化、维修车辆缺乏、管养人员老龄化等因素,严重制约市政设施管养成效。三是供排水设施建设滞后。管网设施先天建设不足、历史欠账较多;城市污水管网带病运行,多年来未正常养护。
三、行业监管服务有待加强
一是企业竞争力不强。目前,我县建筑企业以传统土建承包模式为主,市政、智能化、环保等高附加值产业布局不多。建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薄弱,对新技术、新材料、绿色建造等投入不足,应对市场变化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二是房地产市场企稳缓慢。国家层面虽然出台了众多利好政策,但市场观望情绪浓厚,开发商面临销售压力,对开发新楼盘没有足够信心,政策支撑、金融环境等多重因素制约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三是营商环境还需持续优化。线上服务平台功能不够完善,工程建设审批业务虽实现网上办理,但存在系统卡顿等问题,企业网上办事体验不佳,仍需多次到现场咨询或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业务,材料需重复提交,导致项目审批周期延长。
四、民生实事尚有欠缺
一是住房保障亟待破局。公租房虽实现“应保尽保”,但针对低保边缘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等群体的动态监测机制还需完善,部分符合条件的群体因信息不对称未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二是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物业服务准入门槛较低,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权责划分不清,开发商遗留的房屋质量等问题与物业责任边界不清;收费矛盾突出,公共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低且越用越少,问题房屋物业缴费率低,部分物业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造成恶性循环。三是老小区改造有短板。老旧小区改造前征求意见环节需加强,个别项目未按居民意愿调整停车位,造成居民不满。
五、安全生产存在短板
一是建筑工地安全有隐患。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现场管理不到位。部分施工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人员到岗率低,履职不到位。二是燃气安全监管有漏洞。燃气企业对安全隐患整改闭环落实仍需加强,液化气经营企业员工素质不高,瓶装液化气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不够,居民用气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存在不及时关闭阀门、使用不合格“灶管阀”、违规操作等问题。三是农村危房整治有缺陷。部分镇(区)对农村危房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大,老旧危房安全动态巡查整治没有做到常态化。
评议建议:针对民主评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民主评议小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大力成就城乡新貌,探索城市发展的“新路子”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编制城乡建设规划,优化道路网络布局,加快打通“断头路”,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注重城建项目的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和集约施工,持续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燃气、供水、排水、污水等地下管线管网建设改造,大力推动小区地下管网雨污分流,完善建设运维长效管理制度。推动城市供水设施改造提标,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改造,加快建立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建设运维机制。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停车设施。二是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更新改造小区燃气等管网,抓好楼道革命、环境革命、管理革命,加快推动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整治小区及周边环境,完善小区停车、充电、消防、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监管,压实各参建单位责任。结合改造同步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注重引导居民参与和监督,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加快拆除主次干道有碍市容围挡,实施背街小巷路灯提升绿改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三是打造美好生活空间。加快扩建区间路,提档升级有关道路。增加城市绿地面积,大力栽植观叶、观花、观果和芳香树种。注重打造“乐享园林”活力空间,加速建设提升一批休闲公园、小游园、林荫路、绿道及景观河道。强化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内涝治理等工作,加强道路桥梁、排水设施、绿化亮化维修管理,切实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四是注重推进古城保护。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加强老旧房屋拆除管理,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推动历史文脉传承。对学宫等历史街区进行“微改造”,保留原有街巷肌理,植入文创书店、非遗工坊等业态,打造“宝应记忆走廊”。对具有较高文物价值的明清民居、庙观、桥梁、运河故道宋泾河等遗存,进行勘查、修缮,逐步将古城区文化实物遗存串联整合起来,形成古城保护的“宝应样板”。
二、着力厚植生态底蕴,守护百姓安居的“厚底子”
一是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统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建成一批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和美丽宜居村庄。大力推动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动员符合条件的镇(区)加入创建队伍,督促已命名的乡镇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规划编制,让传统村落焕发新风采。二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完善城区河道三年整治方案,做到城区污水收集处理一图清。实施城市河关联河道“一河一策”,整治提升关键河道,推进重点河道的排口查改、活水清淤和河道保洁;落实城中村污水治理方案,持续扩大城区污水管网覆盖面,加快升级改造仙荷污水厂。三是加力扬尘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制度,确保扬尘管控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6个100%”、“十达标”要求,认真落实“一长三员”网格化管理和扬尘治理标准规范,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迅速整改,确保达到扬尘防治要求。四是加速推广绿色建筑。推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工程。做好绿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一体推进绿色建材、绿色建造、绿色建筑,全面促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
三、致力提升幸福指数,建设群众宜居的“好房子”
一是聚力房地产业发展。顺应“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新形势,加大农村宅基地有偿置换、城区老旧房屋置换力度,落实好特殊人群购房补贴政策。督促开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确保项目按期交付。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户型更好、功能更全、配套更齐、服务更优的高品质住宅。二是聚力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强保障性住房供给,规范住房保障家庭审核认定,实施动态核查分配,及时调整住房保障年度准入条件、标准。加快经济适用房分配,做好公租房保障家庭年审,扩大住房保障受众面。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创业人才发放购房补贴,重视人才公寓建设的前端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为来宝就业创业的各类人才提供更多优质的安居保障。三是聚力物业服务监管。建立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信用信息评价,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巡查、抽查、督导等方式,加强对企业履约情况的监管,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定期对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由住建、市场监管、城管、公安、消防、镇(区)、社区等单位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物业管理的矛盾和问题。协调法院受理涉物业费诉讼案件,维护物业企业合法权益。对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分管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四是聚力建筑业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提高项目承接能力。引导建筑企业与有关高校院所开展政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用好省市县各类人才计划,支持企业积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同时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帮助企业深耕本土市场,鼓励企业大力开拓市外、境外市场,促进建筑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四、努力深化改革创新,打造优化服务的“实着子”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办事对象反映的系统问题及时向市住建局反映,向企业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和在线行政指导。同时,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实现线上预约、线下办理,让企业办事更便捷。在工程建设领域,实现相同申请材料“只提交一次”、未变审批信息“全周期复用”。二是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加强住建系统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打造一支讲政治、懂业务、守纪律、负责任的干部队伍。发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部门作用,推动项目并联审批、联合竣工验收,促进项目快速投产达效。成立专班提供容缺受理、电话预约、提前介入等贴心服务,健全帮代办服务机制。及时宣传住建行业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覆盖率和知晓度。三是持续强化矛盾化解。用心用情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按照“谁首次办理、谁跟踪督办”的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手段和办法,找准化解问题的“突破口”,因案施策、综合施治,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五、全力扛起安全责任,筑牢本质安全的“台柱子”
一是抓实建筑工地安全。强化“四不两直”检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不按规定编制、审核、论证、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问题,突出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关键环节管理,完善问题交办、提醒、警示、督办、约谈常态化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违章施工行为。二是抓好燃气领域安全。持续加大瓶装液化气“黑气”打击力度,开展“起底式”“全覆盖”排查,全面落实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要求,严格实行随瓶安检制度,继续推动软管更换和减压阀安装工作,落实生产、流通、输配、使用闭环管理。督促天然气企业完成城区老旧管网改造任务,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三是抓牢既有房屋安全。开展既有建筑、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加快推进存量危房隐患整改,全面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守牢农村危房安全防线,督促镇(区)全面摸清行政村范围内房屋基本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指导镇(区)采取集中与分散、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改造农房建筑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