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正确、规范地升挂国旗是维护国家尊严、增强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一项政治活动,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具体行动,也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当前,为迎接第五轮“省级文明城市”的复审,全县上下都在紧锣密鼓地做着各项迎检准备。但是,在我县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不正确、不规范升挂国旗的现象。一是国旗升挂率不高。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升挂国旗,甚至有些单位只见旗杆,不见国旗;二是国旗升挂不规范。部分单位的国旗一经升起,常年不降,任凭国旗风吹日晒雨淋;三是国旗更换不及时。部分单位的国旗长期不更换,出现了污损、褪色,甚至破损等情况。为此,我们建议:
1、加大《国旗法》的宣传力度。将《国旗法》纳入“七五”普法范围,作为广大党员干部普法必学内容。以“省级文明城市”迎检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国旗法》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大家的爱国主义情怀,增强全县人民的国家观念和国旗意识。
2、强化国旗升挂和使用的规范管理。机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严格依照《国旗法》正确升挂、使用国旗。一是按要求升挂国旗,并将国旗置于显著位置。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国旗升降和保管,升挂国旗应该早晨升起,傍晚降下。三是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定期检查国旗,并及时更换,确保升挂的国旗始终保持“鲜艳、整洁、庄严”。
3、建立升挂国旗定期督查制度。机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在“元旦”“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期,对国旗升挂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确保国旗正确升挂和使用,维护国旗的尊严。相关部门要对全县范围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告,并督促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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