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政协欢迎您!                 宝应县委宝应县人大宝应县政府宝应县政协  
  • 1
  • 2
您当前位置:首页/ 社情民意/

站内搜索:

关于加强城区噪音污染管理的建议

 

作者:县政协经科委              发布时间:2017-10-26

城市噪音是当今社会主要污染源之一,直接损害了城市的品质和形象。加强城市噪音管理,减少、解决城市噪音,是切实改善我县人居环境,提升百姓幸福指数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县城区噪音主要来自于四大方面:

1、商业噪音。我县的商业噪音主要集中在文峰亚细亚商场和幸福蓝海电影院周边。几乎每家手机店和珠宝金店都私设高响设备,甚至搭台表演,以高音播放广告招揽顾客,附近住家和商铺不胜其扰。

2、建筑噪音。部分新建小区的施工队为压缩时间、节省经费,在无防噪措施或防噪设备不到位的情况下赶超工程进度,提前每天施工时间和推迟下班时间。华美达小区住户曾多次反映附近在建的金源华府小区施工队既没有采用防噪器械,也无防噪树、隔音屏,且经常夜里10点仍在施工,严重影响了周边住户的休息、睡眠。

3、交通噪音。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加快,车辆流量与日俱增,城区交通噪音加剧,已成为环境噪音控制的难点。据了解,无论白天黑夜,城南新城锦成路最西边都有多辆大货车停放,堵塞交通、影响市容市貌。特别是每天深夜车辆进出时,引擎声和刹车声,对生态新城周边居民影响较大。

4、生活噪音。城区居民在举办生日寿宴、房屋搬迁等喜事时,喜好燃放烟花爆竹庆贺,尤其集中在如凌晨五六点等时段。震耳的爆竹声不仅使婴幼孩童受惊啼哭,影响小区居民休息,还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

各类城市噪音干扰着百姓工作、学习、休息和睡眠,严重了还会引发焦虑和噪音性耳聋,危害人体健康。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广播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噪音危害,切实提高商户、居民等人员的自律性。加紧研究出台《宝应县噪音管理办法》,做到执法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明确管理权责。我县工业噪音由环保部门监管,建筑施工噪音由城管部门监管,商业门店、交通运输等社会噪音属公安部门监管。噪音污染管理主体较多,易出现管理交叉,权责不清现象。因此,建议明晰各部门权责,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将执法监督有效落到实处。

3、突出整治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健身广场、商户门店等重点部位的监管检查,坚决取缔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等方式招揽顾客和占道经营、沿街叫卖等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屡教不改的商户,各执法部门应进行集中管理、联合整治。

4、建立长效机制。政府应适时成立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环保、公安、城管等噪音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






Copyright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应县委员会。 版权所有 苏ICP备02064261号

电话:0514-88282106 邮箱:byzxbgs@126.com

地址:宝应大道88号 邮编:225800 技术支持:宝应县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