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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乡村旅游及农家乐发展的提案

 

[2017年度]41 号

作者:姜 勇              发布时间:2017-11-22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追求“回归自然”、“田园生活”的乡村体验式消费大幅增长,以“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乡村旅游正在悄然兴起,以“吃农家饭、品农家菜、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购农产品”的乡村体验游逐渐成为城里人休闲度假的主要方式,市场需求日趋加大。 随着市委3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旅游发展战略部署的有关要求,我县旅游发展迎来一个历史性的发展契机,但从全县乡村旅馆及农家乐发展情况来看,一是发展数量较少,满足不了快速兴起的乡村游发展需要。如,射阳湖镇的荷园,但目前只有几家农家乐、不到20个包间,只能接待游客200多人次,使许多乘兴而来的游客“扫兴”而归。二是旅游景区景点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对发展乡村旅馆、农家乐带动乡村游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也不够,缺乏足够的政策支撑。为此,建议如下: 1.把大力发展乡村旅馆、农家乐作为开发乡村旅游的重要“引擎”来抓。全县上下既要重抓景区景点建设,也要重抓乡村旅馆、农家乐建设;要既重抓美丽乡村建设,也要重抓乡村旅游,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引导农户利用自家庭院发展农家乐和乡村旅馆,让城里人游在乡村、玩在乡村、住在乡村、吃在乡村,让广大农民群众围绕旅游搞种养、围绕旅游搞经营、围绕旅游抓开发,逐步形成“家家开旅馆、户户办餐馆、人人当老板”的发展格局。 2.结合我县实际,相关职能部门应因地制宜出台扶持政策,促进农家乐快速发展。要保持农家自然风貌,不填一条河、不砍一棵树,就地取材、修旧如故,让人们找到“老家”感觉。 3.以乡镇为单位成立农家乐及乡村旅馆行业协会,采取“统一招牌、统一接待、统一价格、统一标准”的办法,引导农户诚实经营、公平竞争、有序发展,避免争相拉客、相互拆台、恶性竞争,确保可持续发展,真正让旅游兴村、旅游惠民、旅游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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