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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乡村记忆档案建设,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

 

[2018年度] 083 号

作者:苗 茜              发布时间:2018-07-17

乡村是我们的精神家园,乡村记忆是民族的记忆,而乡村记忆档案则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是记录各种乡愁和引领美丽乡村建设的记忆载体,它承载着农村的历史变迁、风俗文化和人文精神等丰富的内容。“乡村记忆”档案内容包括农村历史街区、传统民居院落,农民生产、生活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2013年,在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专门对新时期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了重要的指示,希望新型镇化建设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围绕“留得住乡愁”全国有多个省市启动“乡村记忆工程”。如山东省从2014年开始组织实施“乡村记忆工程”,计划2020年前恢复设立100个左右“乡村记忆”博物馆,1000个左右“乡村记忆村落”(街区),10000个左右“乡村记忆”民居,以及征集整理上述有形遗产所承载的乡土生产习惯、节庆习俗等无形遗产档案等。

做好“乡村记忆”档案征集工作是实施“乡村记忆工程”的基础性工作。江苏省档案局于2017年提出征集“乡村记忆”档案工作。宝应县历史悠久,乡村记忆资源丰富,有全国性的历史文化名镇3个,历史文化村落遍布全县各地,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两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9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3项,乡村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遗址、故居、古建筑有20多个。实施“乡村记忆工程”的前提是认真做好“乡村记忆”档案征集整理工作。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和旧村改造步伐的加快,为抢救保护大量散存在乡村间的反映乡村文化、生活和民风民俗的珍贵“乡村记忆”档案,根据省档案局总体部署,2017年,县档案局立足乡村档案的地域特色,积极推动开展乡村记忆建档试点工作。2017年,全县开展“乡村记忆”档案征集工作确定一镇两村试点单位,分别是:西安丰镇、曹甸镇崔堡村、夏集镇蒋庄村。县档案局在指导其在现有乡村记忆档案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拍摄、口述记忆采集等形式,加强对乡村历史、人文、民风民俗、文化遗产、家谱族谱等史料及实物的收集,加强对已消失乡村档案的收集与保护工作,丰富乡村档案,延伸乡村记忆。目前,此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虽然县档案局开始组织实施“乡村记忆”档案征集试点工作,但相对于全县组织实施“乡村记忆工程”还仅仅是前期的准备工作,工作力度不够大,缺乏统一规划和布置。为加快实施全县“乡村记忆工程”,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宝应乡村记忆名片,发展特色生态旅游业,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建议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委、县旅游局、县文体广新局、县档案局等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县“乡村记忆工程”,将其作为宝应软实力、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打造独具宝应地方特色的“乡村记忆”文化品牌,加快发展宝应特色旅游业。

2、加强资源建档。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档案局共同做好“乡村记忆”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加快“乡村记忆”档案征集整理工作进度。各镇区要积极配合做好“乡村记忆”资源申报和档案征集建档归档工作。

3、加强规划编制。在深入做好“乡村记忆”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基础上,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旅游局、县农委等部门共同编制《宝应县组织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发展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结合发展农业旅游业,确定建成“宝应县乡村记忆博物馆”1个、乡村记忆村落10个以上,以及乡村记忆民居若干个。

4、加强条件保障。组织实施“乡村记忆工程”需要较大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对于全面的“乡村记忆”档案征集整理工作,特别是组织实施“乡村记忆工程”,需要从财政上予以保障,确保这项传承历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实事工程得以顺利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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