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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造文化地标,建设文化强县”的提案

 

[2018年度] 091 号

作者:潘明智              发布时间:2018-07-17

文化是一个地方发展的软实力,文化自信是十分重要的精神动力。文化不仅满足群众文化需求,还要实现文化引领。文化工程不仅是民生工程,还是一个地方的文化形象,是文化自信的重要来源。文化地标是文化工程中的标志性作品,它不仅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更可以塑造文化形象。我县氾水镇凭借高水准的镇文体中心和人民公园成为扬州市乡镇文化的标杆便是成功的例证。

我县近年来文化发展迅猛,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让文化民生走进了百姓的生活,人民群众精神生活满意度大幅提升。但从更高的视野来看,我县文化工作还缺乏高度,缺少名气,还没有形成“高原”、“高峰”。在主城区没有一个高水平的文艺演出场所,没有一个适合举办上千人广场活动的文化空间,宝应地方特色文化项目美誉度还不高、名气还不响。笔者认为,我们要建设文化强县,打造文化地标是关键之举。建议如下:

一、加快建设一个高水准的文艺演出场所。

二、规划建设宝应县文化艺术中心。用发展的眼光,本着既强调实用、又体现形象的原则,按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的标准规划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标志性文化空间。

三、新建或改造现有的市民休闲空间,建成能够容纳两千人以上文化活动的标志性文化广场。

四、重视对地方特色文化项目的打造。加大力度实施宝应淮剧振兴工程和地方民歌民舞传承创新工程,有长远眼光,有顶层设计,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建立激励机制,开展全民艺术普及,让地方文化特色真正“特”起来,“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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