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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店外商业促销行为的提案

 

[2018年度] 105 号

作者:刘泽洪              发布时间:2018-07-17

 

目前我县正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市容环境秩序良好是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但这方面我县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城区店外商业促销行为极不规范,既不符合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突出表现为:城区商家店外用高音喇叭招揽宣传,搭台促销时常发生,流动广告车满街招遥,促销广告沿街到处散发。为此建议:

一是严禁店外摆放高音喇叭。禁止商业经营单位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重点要解决实验实中西校区南边、大发商贸城居民楼附近、财政局办公楼周边的促销噪音扰民问题。

二是慎批占道搭台促销。所有占道搭台促销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审批要做到“三限一禁”,即限地方,人员密集场所不得搭台促销;限时段,清晨、晚上、中高考及特殊期间不得批准开展;限时间,每次开展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禁止开展欺诈、庸俗的促销行为。

三是规范广告车沿街宣传。沿街宣传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车上装有高音大喇叭,必须按正常时速行驶,严厉查处随意调头、非法变道等违法行为。

四是查处沿街散发广告行为。对违法散发广告行为实施“零容忍”,加大巡查力度,查获后一律收缴,按照规定从重处罚。在违法行为突出的商业繁华区、校园周边、主要干道等重点部位,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营造严管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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