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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宝应县文物保护工作的提案

 

[2018年度] 137 号

作者:顾毓宏              发布时间:2018-07-20

宝应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近年来,我县坚持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多措并举,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认真开展文物保护、管理、调查、征集、研究和宣传等各项工作,《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得到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文物保护事业取得明显进展。但是,根据文物工作的实际需求,对照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文物保护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如文物单位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文物本体损坏严重,保护经费短缺,专业人员编制匮乏、文保景点长效管理乏力等等。

为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建议:

1.建立健全文物保护保障机制。根据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文物保护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共同抓好文物保护工作。

2.加快文博场馆建设。县博物馆是我县保存、保护文物,求证、研究宝应历史的专门机构,又是宣传展示宝应历史文化的重要窗口。目前县博物馆馆舍陈旧,面积狭小,库房、陈列、展示等各项设施设备落后,其现状显然难以承担应负重任,建议政府尽快规划建设新博物馆,以充分发挥其收藏、研究、教育等功能。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的保护、开发和利用需要大笔资金。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是对文物保护工作必不可少的有益补充。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学习其它地方的有益经验,积极探索古建筑认领等等做法,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领域,解决我县文物保护资金缺口问题。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县文物保护单位人员编制少,年龄结构老化,专业人员更是严重不足。建议加大对现有文物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的文物保护理念与水平,增加文物部门人员编制,不断引进文物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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