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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共体育场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提案

 

[2018年度] 139 号

作者:吴宏全              发布时间:2018-07-20

近几年来为开展和促进全民运动、全民健身,政府及有关部门投入了一定资金,兴建了新城体育公园,健身公园、在广场、公园、有条件的社区、学校及农村等场所建设体育设施,安装公共健身器材,免费供群众使用,为部分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健身条件。但是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的增多,公共体育设施相对民众的需求来讲,还是相对不足,此外很多体育器材、设施由于缺乏专人维护,损毁情况严重。主要有表现在:

一、公共体育场所、设施,特别是较大的体育场所较少,且分布不均。

目前我县城区功能较全的公共体育场所主要是新城体育公园、老体育馆,以及建设之中的宝应县生态体育休闲公园体育综合馆、体育场。其它的居住人员相对较多的地方(如北河社区,有鑫宝家园、阳光锦城、北奥康城等几个小区)大的公共体育场所,像篮球场、羽毛球场等较少,甚至没有。

二、农村几乎没有运动场所,需要锻炼的农村居民无处运动;

三、城市新住宅区开发时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滞后,很少按规定按规划比例建设配套体育场所;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程度低,运动场所不能充分利用;

五、既有的体育设施、器材,由于人为破坏,使用不当,自然老化等因素, 许多地方的公共健身器材损毁严重,但是基本没人维修。例如世纪园小区有个篮球场,篮筐坏了一直没人修,场地长期闲置。

为完善城市功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能享有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更好的为全民健身服务,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城区公共体育场所及设施建设,做好体育设施、器材的维护。

一、要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列入土地利用规划,统一安排,合理布局,对目前确实不具条件建设的,应划拨并控制好用地,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侵占或改变其用途。加强监督,敦促新居住区(居民小区)开发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在小区内部建设群众健身场地和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二、根据居民居住人口分部情况,利用已有的广场、公园新建适合于广大人民群众健身的公共体育设施(体育公园),建设露天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小型足球场等体育场地,增设健身器材等设施,并全天候向社会无偿开放,使居民能随时随地进行体育健身。政府投入很多资金修建休闲健身公园,但是对露天篮球场、羽毛球场的建设很少。像北河公园占地很大,但是前后几次建设、维护,就是没有建设一个露天篮球场、羽毛球场,不能满足不同年龄人口的健身需求。

三、加大农村各镇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保证每个镇(区)都有一个以上的综合体育运动场所,包含露天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小型足球场,有条件的乡镇在各个村都建设一个篮球场,鼓励部分镇区企事业单位建设自己的体育运动场所,并向公众开放。

四、合理使用现有各类体育场地,优化调配体育场地资源,体育馆、体育场(包括建成后的新体育馆)全天候对外无偿开放,建设完善机关、学校等单位内部的体育设施,同时鼓励加大向公众开放力度。

五、加强对体育场所设施、健身器材的管理。建立公共场所维护和键身器械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健身器械进行维护、保养 ,并在健身场所醒目的位置注明维修的联系电话, 以保证场地、设施、设备完好。只有管理工作跟上了,这些设备才能物尽其用,才能更好地为广大群 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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