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城乡居民豢养猫狗等宠物。居民小区、社区广场、城市道路经常出现宠物特别是宠物狗随地排便、追逐吠叫影响环境,甚至会出现伤人的现象。经随机了解,我县家庭饲养的宠物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注射疫苗,存在卫生防疫的安全隐患。还有的宠物猫狗被弃养,变成流浪猫狗,形成卫生和安全隐患。以上现象的出现,对宠物饲养的宣传引导、规范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建议对宠物饲养出台规范化的管理办法。
1、宣传倡导文明饲养。提高宠物主人的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到文明饲养,不扰乱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2、加强对饲养宠物的管理。宠物饲养要实行登记制度、狂犬疫苗预防注射制度。明确宠物主人的看护责任和法律责任。对不按规定登记管理的宠物,另行收容处置。
3、宠物饲养实行关养、栓养,杜绝散养。宠物户外活动时,应携带铭牌,由成年人牵领,并及时清理排泄物。
4、城区要禁止养大型、有攻击性的犬。对于部分单位确需养大型犬,须经批准。
5、加强对流浪狗的处理。对流浪、遗弃的宠物,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统一收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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