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自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统计,截至2015年,全国累计少用塑料购物袋140万吨左右,相当于节约840万吨石油。但在我县,“限塑令”实际执行的效果如何呢?
一、大型超市顾客自带“装备”购买渐成习惯
经观察,虽然市民的环保意识在“限塑令”后有了一定认识和提高,超市塑料袋的用量相比之前有所下降,但不论在苏果还是以前的乐天玛特自带环保袋的主要是一些老年人,且所带的环保袋多为赠送的,真正购买的人不多。年轻人购买塑料袋的行为仍比较普遍。
二、农贸市场仍旧“我行我塑”
超市是“限塑令”执行的重点区域,农贸市场以及路边摊点对塑料袋的日常消耗量则更大。笔者先后走访了苏中、窑河、邗沟路等多个菜市场后发现,每个菜市场,几乎所有经营者都在免费提供各种颜色的超薄塑料袋。这些塑料袋上均没有标示生产厂家信息和产品规格及质量合格标志,只要有顾客往摊位前一站,摊主就会随手拽上几个塑料袋推销起自家商品。每个买菜人人均要用3-4个塑料袋,如果按我县92万人口估算,平均一家3-4口人,每天在农贸市场消耗的塑料袋就近100万个,而这些不可降解塑料袋在自然条件存放200年也难完全降解,在垃圾处理场处理方式不是填埋就是焚烧,其对环境的污染显而易见。
三、几点建议:
1、强化宣传,营造爱护环境的氛围
综合运用网络、电视台、报纸、沿街商铺电子显示屏、手机app 等多种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宣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重要意义,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的查处,不断营造氛围,确保“限塑令”能令行禁止。
2、严查“黑作坊”,斩断不可降解塑料袋的供应链
据悉,为减少“白色污染”,塑料包装袋生产企业必须通过环保部门审批,采取可降解原料。对于菜市场等违规使用塑料袋的行为,监管部门在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加强溯源检查,如是当地“黑作坊”生产的要一查到底,对于外地流入的,也应将案件线索移送当地查处。
3、要求市场主办者主动监管
建议参考外地“三指定”模式,即由市场主办者指定塑料袋的生产企业,同时对生产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查,并索取其资质材料留存备查;二是指定市场专用购物塑料袋,并索取产品检验报告,确保质量合格;三是指定购物袋销售处,农贸市场内经营户职能在定点销售处够买塑料袋后有偿向顾客提供,并禁止经营户免费向顾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对不服从管理者,市场主办方应在租赁合同中事先约定惩罚手段,如采取警告、没收押金、停业整顿、逐出市场等,这样既保证塑料袋的质量,也降低监管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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