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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切实保障居民饮水安全的提案

 

[2018年度] 158 号

作者:刘 群              发布时间:2018-07-25

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有2个:京杭大运河饮用水源地和潼河饮用水源地。《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制定后,省发改委、住建厅、水利厅、卫计委、环保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意见》。我县根据规划具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宝应县2011—2020年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我县“263”专项整治方案也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出了专项要求。但因受多方面因素制约,项目进度远远滞后于方案要求,给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带来隐患。

一、现状:

一二级保护区上游3公里、下游1.5公里范围内仍存在多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如码头、灰库、工业废渣堆场、废品收购站、饲养场、居民等。上述单位产生的各类废水均未处理,就近直接排入里运河(宝应段里运河是我国南水北调工程的清水通道走廊)。

二、建议

1、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做好生态修复

应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推进一二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搬迁取缔工作,使保护区能按国家相关法律、规范要求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有效地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2 、推进规划项目实施切实改善水源地生态环境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及实施意见,切实保障公众的饮用水安全,根据《宝应县2011—2020年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流域规划重点项目全面实施。

3、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政策配套,切实提高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硬件水平。一是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包括物理隔离工程(护栏、围网等)和生物隔离工程(如防护林),防止人类活动对水源保护区水量水质造成影响;二是加大治污工程和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三是加强居民集中区内区域污水管网完善,所有污水全部接管污水处理厂处理减少对饮用水源地的污染威胁。

4、强化宣传引导公众参与

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饮用水源地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公众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和参与意识。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建立公众参与的饮用水源地保护监督平台,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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