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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落实我县河长制工作的提案

 

[2018年度] 161 号

作者:农业与农村组              发布时间:2018-07-25

一、基本情况

我县河长制体系已全面建立,县、镇两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出台,各级总河长均由本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全县共设立县级河长15名、镇级河长213名、村级河长756名,实现县、镇、村三级河(段)长全覆盖。县、镇两级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并落实了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河长办进入实体化运转。县、镇两级河长制考核、督查、验收、会议、信息报送、信息共享等6项制度全部出台,并根据工作需要,出台了河长工作制度及河长办与“263”办的工作衔接制度,明确河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设立联络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二、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必要性

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河湖保护,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的迫切需要,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虽然我县河长制体系已全部建立,但河长制各项政策只停留在纸上,各级河长只是认河、巡河,或多或少存在走马观花现象,简单开个会,随便布置几个任务,并没有坚持问题导向,联合相关责任部门,针对水功能区,围绕工业源、农业源、养殖污染、生活污水等污染源,全面开展排查,找出原因,对症下药,专门建立专项整治方案。要知道,我县水环境污染治理已刻不容缓,污染负荷早已超过水环境容量,由此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加剧,资源性缺水与水质性缺水并存,已明显制约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危及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

三、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建议

我县河长制体系已全面建立,为加快推进我县河长制工作,将我县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此项工作:

1、要狠抓责任落实,构建治水管水的长效机制。真正实施《河长制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年底前各镇区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河长制的工作计划,县河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河长制的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从严从实督查河长制开展情况,压实责任,让各级河长们切实投身到河流治理中去。

2、量化问责让河长制落到实处。河长制就是责任制,各级河长就像抓好门前“三包”一样,建议出台《宝应县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量化问责规定》,明确到人、明确到事、明确到问题,河水出现什么问题时,问责谁,由谁来问责,怎么问责,都在这份规定里体现,让河长们切实看好自己的责任田,切实将河长制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区域河湖水质改善的实际成效。

3、全面调查河道存在问题,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要对河道概况、存在主要问题、任务目标、任务分工、任务清单及现状进行全面排查,要推进网格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制定一书、一图、一表的责任体系及“一河一策”整治方案,确保责任体系、整治方案落到实处。

        4、要加强河长制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要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河长接到群众举报后,必须立即协调各部门解决。对工作情况好的要给与奖励,对因履职不力造成某一段水污染治理目标未实现的,或甚至造成水污染加剧而引发生态环境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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