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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增殖放流经费,改善渔业生态环境的提案

 

[2018年度] 170 号

作者:华伯仙              发布时间:2018-07-25

近年来由于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诸如密集频繁的水上施工作业、过度渔业生产捕捞及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的排放使我县天然水域的渔业资源严重衰退,水域环境不断恶化,许多天然水域经济鱼类种群数量大幅减少,捕捞产量急剧下降。因此,科学规范的向天然水域进行人工增殖放流是改善和优化水域群落结构,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总量的有效手段,具有恢复生态平衡、修复生态环境、增加渔民收入的作用。

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生态资源的日益重视,我县放流品种、数量和投放资金也在不断提升,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放流资金年两三万元到近年来的年五十多万元,放流品种也由原先的1-2个品种增至近20种。人工增殖放流力度的不断加大,使得全县及周边水域的水质和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县境内渔业资源衰退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部分鱼类分布荒漠化、片段化现象明显改观,捕捞渔民捕捞作业渔获物比例显著提高;宝应县安宜镇中港河、西安丰镇-射阳湖镇段大溪河、氾水镇芦范河等县域内水域环境明显净化,藻类蔓延情况显著减少。

存在的问题:

人工增殖放流工作经费渠道来源和经费数量不在政府财政综合预算内,近年来的放流经费均由水产部门打报告给政府解决部分和自筹解决,经费的不确定性严重影响每年放流工作计划部署。

建议:

建议将我县人工增殖放流经费纳入政府财政综合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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