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稻田综合种养工作的通知》文件。
我县结合实际,在稻田推广水产养殖最为合适,稻田养蟹、稻田养虾、稻田养泥鳅都已经是成熟的模式,正当我县种养殖大户准备响应上级号召,开展稻田土方整理的时候,我县一些乡镇国土部门立刻制止该行为,并认为该行为破坏了基本农田,而事实上农民仅仅是在稻田的四周开一条养殖沟,取出的土壤仍在原地筑圩,对耕地并无实质性破坏。目前一些乡镇国土部门在农村土地流转时,明令禁止稻田养殖行为,国土部门的做法违背上级部门的政策,影响了农展增收致富,据悉,我县周边的泗洪、金湖、盱眙等地方党委政府大力鼓励开展稻田综合种养工作,仅2017年一年,盱眙发展稻田养虾13.5万亩,泗洪发展稻田养虾蟹8万亩,平均每亩地为农民增收达2000元,高的甚至可以达到亩均5000元,真正实现了“一田两用,一亩双收”,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达小康,2018年泗洪县更是提出全县范围内稻田养殖全覆盖。相比周边市县,我县稻田综合种养推进缓慢,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未能起到积极作用。
建议:县国土部门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根据实际,取消禁令,鼓励农民在稻田中开展综合种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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