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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全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城市建设与管理组

作者:宝应政协              发布时间:2019-02-15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授予一个城市最高的综合性荣誉,是含金量最高的城市品牌。当前,我县正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而城市管理是文明城市创建体系中最为关键的考核指标。2018年,围绕县委、县政府“城市品质提升年”的工作部署,借助“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我县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城市环境明显改观。但是,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我县城市管理工作仍需努力,必须将“城市品质提升”与“文明城市创建”有机融合,逐步解决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依托“文明城市创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2018年,我县城管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城市品质提升年”总体部署,借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契机,扎实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市容环境面貌明显改观。针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露天烧烤等问题,全年组织开展集中整治192次,教育整改出店经营4474户,取缔出店经营违法行为799起;拆除各类不规范设置的户外广告336处、清除张贴画、“牛皮癣”25730处;取缔露天烧烤42户;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架3500米。二是违法建设得到有效管控。对新增违法建设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既成事实的违法建设主动作为、严格查处。全年查处各类违法建设336起,面积4.1万平方米。三是建筑渣土管理逐步规范。新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实现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针对渣土偷倒乱倒行为,开展专项整治66次,查处乱倒建筑垃圾违法车辆44辆,清理无主建筑垃圾4500吨。四是环卫保洁质量持续提升。重点围绕城市核心区域、城乡结合部开展整治,清理卫生死角共620多处,出动车辆 5100多次,清理生活垃圾约4000吨。五是城管队伍面貌焕然一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理念,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积极开展执法队伍大练兵活动,强化队容风纪、文明执法教育,极大地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六是宣传舆论氛围不断浓烈。强化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在县电视台开辟了“创建文明城市、宝应城管在行动”专栏,及时报道城管最新工作动态,全年累计完成报道98篇。通过发放宣传单、公开信等方式,积极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与管理对象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关系。

二、当前“文明城市创建”中城市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1、城市管理体制不顺。在现行的体制下,城市管理涉及到城管、公安、市监、环保、交运等诸多部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形成“都管都又不管”的尴尬局面,致使管理效能低下。例如:我县城区环卫保洁工作职能分别由城管部门、属地政府、居民社区负责,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保洁标准、保洁频率、设施维护等相关工作无法做到统一,且相互推诿、扯皮现象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洁质量。

2、执法力量无法保障。我县城管执法部门尚属政府领导下的一个事业参公管理单位,对照周边县市我县城管执法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城市管理的水平。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往往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邀请相关部门执法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整治行动,但缺少必要的协调和管辖权限,导致“出工不出力”现象十分普遍,联动执法效果不明显。

3、城市“污点”难以清理。城市卫生死角是我县文明城市创建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我县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城市面貌有了明显改观,但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相对滞后,“脏乱差”问题较为突出,有损城市颜值。针对上述区域卫生死角,我县城管部门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在文明城市迎检时期,更是加大突击清理力度,但是往往“环卫清理一批,市民又堆放一批”,周而复始,屡禁不止,使得整治效果大打折扣。

4、市容管理不断反复。市容市貌是一个城市的脸面,也是文明城市创建中的重要考核指标。就我县文明创建的实际情况来看,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存在“治标不治本”现象。城管部门针对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马路市场、乱贴乱画等市容问题,开展了“多频率、大兵团”的集中整治行动,但因体制、人员等束缚而缺少彻底解决管理难题的有效途径,部分路段在整治行动一段时间过后,各类违法行为又“死灰复燃”,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

三、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增强综合执法效能。近年来,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这与城管执法体制不顺、职责模糊、队伍不强等有着重要关系。因此,要充分借助“文明城市创建”契机,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县政府牵头,召集城管、环保、住建、交运、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围绕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讨,对影响较为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举措,坚决查处。二是厘清执法权责。今年,我县机关部门将迎来机构改革。在此,建议县政府明确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整合城市管理相对分散的执法力量,积极实行综合执法,有效规避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执法效能低等现实矛盾。三是充实城管执法力量。目前,我县城管部门存在编制人数少、年龄结构偏大、一线管理人员稀缺等突出问题,应进一步扩充城管编制,完善后备力量储备,逐步缓解我县城管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问题。

2、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城市“顽疾”治理。针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违法户外广告、违法建设等城市管理顽疾,必须抓好长效治理工作。一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联合多部门开展多频率的综合执法行动,围绕重点区域地段,加强早、中、晚时段管理,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二是加强环境卫生治理,重点对城区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排查,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清理,确保城区卫生状况良好。三是强化与新闻媒体、报社、自媒体平台的合作力度,在综合执法行动中,邀请其参与,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曝光“不文明”行为,引导单位和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3、加大设施投入,优化便民服务水平。全国各地的城市管理经验提醒我们,单靠硬性的“堵”难以治理好城市顽疾,所以应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变管理对象为服务对象,充分考虑其实际情况,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一是针对我县存在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可以借鉴周边县市的经验,规划设置专业市场,根据城区市容秩序实际情况,对我县市貌市容影响较大的露天烧烤、流动水果(农副产品)商贩、钢材(大理石)经营户、二手车和电动车经营户引导至城区专业市场经营。二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在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城市管理“薄弱环节”,加大垃圾池、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投放力度,新建建筑垃圾消纳场,不断满足城区生活垃圾投放、建筑垃圾消纳需要,逐步减少卫生死角。

4、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城管意识。坚持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坚持教育宣传与依法管理并重方针,强化群众家园意识。通过定期开展文明市民、文明商户(店户)、文明岗位评选和文明劝导等活动,营造共建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着力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城市管理。同时,加大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保障市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直接、更深入地参与城市管理,不断强广大群众环境意识,提升社会责任感,努力营造形成全民参与城管、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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