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大约有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400多辆,主要从事城乡客运,以及南京、扬州、常州、徐州、淮安、上海等地的长途客运。这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质量较差,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经营秩序,同时也给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了很大隐患。经过走访调查,我们发现这些“黑车”存在三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没有合法的运输资质,驾驶员未经专业培训获得从业资格,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接打电话、逃避违章检查等情况时有发生;二是车辆多为二手车,车况老旧,难以做到像合法客运车辆那样定期检测维护;三是“黑车”经常聚集停靠在车站、小区、商业区路口揽客,造成交通拥堵,影响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
为切实加强“黑车”整治,我们建议:
1、加大打击力度,着力净化市民出行环境。建议由县政府牵头,成立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和部门责任,并加强工作考核。进一步实施精准打击,以车站周边、白田路商业圈、苏中路商业圈、城区各公交站台为点,以宝应各长途客运班线、乡镇公交客运线路为线,加大对非法营运“黑车”的执法处罚力度,实现整治威慑。交警部门应在车站周边、重点路口划定禁停区域(出租车除外),设置禁令标志,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进行抓拍,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违章行为。
2、加快有效投入,提升公共交通分担率。优化公共交通布局,增加运营线路和密度,提高并固定发班频次,延长早晚运营时间,达到真正的准班、准时、准点,实现市民出行便捷快捷。加大客运站、中转接驳站、公交站台等枢纽的布局与建设,实现农客、城市公交、长途客运之间“零距离”换乘。长途客运企业应打破传统的经营模式,根据群众出行需求实现点到点定制服务,比如预约组客、集中调度、分别送达,从而方便群众使用公共交通出行,从源头上杜绝市民选择“黑车”的可能。
3、加强协调联动,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出台规章制度。严禁部门单位(包括镇村)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营运车辆,对使用和乘坐的予以通报,因公使用费用不予报销。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网控,及时屏蔽和删除非法营运信息,对屡教不改多次发布的予以严处。城管部门和小区物业要及时清除非法营运经营者粘贴和喷制的乘车信息、联系电话。市场监管部门要定期对印刷非法客运票据、制喷非法营运有关标志标识(名片)等与非法营运有关的经营户进行查处,以斩断非法营运相关产业链。三是加强安全教育。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移动终端等渠道,加大对非法营运“黑车”的安全危害、综合整治规章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向市民、学生发放《交通安全告知书》,教育引导大家自觉抵制“黑车”、检举“黑车”、远离“黑车”,积极配合交通运政部门查处和打击“黑车”,铲除其生存的社会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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