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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水环境整治工作”双月协商意见建议

 

作者:宝应政协              发布时间:2019-12-18

1、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建议成立宝应县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水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办公室可设在水务局,与河长制合署办公。其职责是加强对水环境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统一协调指挥,会办水环境整治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同时研究建立水环境综合管理机制、水污染处理应急机制、水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机制等。  

2、整合涉水力量资源。建议着眼县域治理,跳出部门区域束缚,将分散于多个政府部门中水环境整治的职责、队伍、资金等资源予以整合,建立权责清晰、运转协调、指挥有效的管水治水机制。加大治水投入保障,增加公共财政投入,争取上级专项补助,撬动社会资本投资运作水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3、统筹制定治水规划。建议体现城乡联动的整体性、系统性、生态性、超前性,就雨污分流、达标排放、饮用水安全等事项进行系统规划。加强规委会对涉及水环境保护各专项规划编制的统一领导和规划指导,确保各专项规划的相互衔接。重视完善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规划建设,提升镇域污水收集处理率,因村制宜建设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明确统一归口管理部门。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污染源及成因,制定水环境整治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分流域、划河道、依成因、按时间施策整治,既要实施工程治理,又要体现生态治理,还要体现综合效果,在整治修复工作中尽可能体现宝应的文化和生态元素。

4、实施标本兼治专项行动。建议请县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开展水环境整治系列专项行动,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城镇接污纳管专项行动,工业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专项行动,入河排污治理专项行动,城市河道提升专项行动,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等,实现对水环境问题标本兼治目标。

 5、严格治水常态监管。建议严格河(湖)长责任,真正落实一河一策,推进一河一治,细化工作举措,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加强并稳定专兼职河道管护队伍,逐步提高待遇,明确责任要求,解决前清后脏问题,杜绝管护盲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深查细究污染源,坚决查处各种水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督查考核,通过周查月报年考等方法,及时掌握水环境整治情况,既要奖励成绩,也要问责过错,督导工作落实。

6、探索双向补偿。建议参照《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试行)》规定,探索水环境整治后上下游断面地区间的双向补偿。继续稳步推进“三退三还”,做好退养还湖后养殖户迁居上岸和鸡鸭鹅栏、渔网废船、垃圾杂物的拆除清理善后补偿工作,同时协调解决宝应与周边地区临界水污染问题。

7、推进共治共享。建议加大水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水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增强全民知水、爱水、护水的环境意识, 营造良好治水氛围。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入箱,杜绝向河道抛洒垃圾杂物等不良现象,实现对水环境的共治共享,努力建设生态宜居水美岸绿新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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