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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宝应城区“停车不再难”鼓与呼

 

城市建设与管理组

作者:宝应政协              发布时间:2020-07-01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宝应城区机动车拥有量、非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停车难”问题日益显现出来,已成为影响制约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为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我们在对城区停车情况开展专项调研、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就如何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提出建议。

一、宝应城区车辆、停车位基本情况和“停车难”主要原因

截止去年,全县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约40多万辆,汽车保有量近10万辆,机动车驾驶人13万多名。仅去年我县新增汽车6000多辆,新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5万多辆,而这些车辆大部分在城区通行,给城区道路交通带来很大压力。同时,其迅猛的增长势头,也加剧了城区“停车难”现象。宝应城区现有社会公共停车场12个,停车位2200多个,路内和路外停车50多处,停车位6500多个,合计停车位近8700多个,目前缺口约4000个左右停车泊位,城区停车难现象非常突出。出现宝应城区“停车难”的主要原因是存在“三对矛盾”:

一是在城区停车位总量上,存在着供应与需求的矛盾。从停车位供应角度看,宝应县停车设施的供应明显滞后于停车需求。停车设施历史“欠账”较多,停车位与汽车保有量比例严重失衡,停车位缺口大,停车供需矛盾突出,是引发“停车难”的直接原因。而城区鱼市口、县政府旧址等区域,泰山东村、桃园一村等一批建成年限较早的居住区,时代广场、文峰大世界等商业核心区则是“停车难”问题最严重的区域。按照“一车一位”的基本要求,还有很大缺口。

二是在现有停车设施建设上,存在着开发与利用的矛盾。由于城区现有的一些停车场规划建设不够便利、费用较高、车位较少等原因,城区为数不多的公共停车场利用率比较低、经营效益差,道路停放周转率低,而在一些道路两侧,即使未施划停车位,部分车主还是心存“省事省钱”的心理,车辆随意停靠,从而造成了“有位无车停、有车无位停”的现象。

三是在驾驶员停车习惯上,存在着规范与随意的矛盾。机动车部分驾驶人员对规范停车认识不够、文明意识不强、守法意识淡薄,直接导致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的发生。非机动车车主在沿街道路两旁无序停车较为严重,大大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加重交通堵塞,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和交通事故。

二、缓解宝应城区“停车难”的对策建议

1、完善机制建设,提升停车设施综合管理水平。一是要按照合理分工和相对集中的原则,从规划、建设、执法、行业管理及运营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停车管理职责,形成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停车行业的统一、协调和综合管理。二是要按照科学配置资源、合理调控需求、规范管理收益的总体要求,在综合考虑资源占用成本、交通结构调控成本、设施建设成本和经营管理成本等因素基础上,完善公共停车场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和完善停车价格定价和调整办法,严格规范停车收费管理。三是要按照源头治理、违者必究的目标,加大对违章停车、违规收费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驾驶员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增强其守法意识,从人的意识这一源头治理“乱停车”问题。

2、坚持规划先行,引导停车行业科学发展。县公安交警、交运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要经常性开展城区停车问题调查,收集相关数据,建立城区停车信息库,及时掌握城区停车供需关系、停车特征等基础信息,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为科学实施停车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依据。在摸清停车矛盾现状、科学预测停车需求的基础上,逐步健全完善《城区停车场规划》,实施系统的、整体的停车设施规划和超前规划。同时,将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与整个城区发展的规模方向,与老城区的改造、新城区的开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动态的停车规划体系。此外,要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普及和推广的需要,建设、改造或预留充电等相关配套设施,以适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要求。

3、加强设施投入,扩大公共停车位供应。一是完善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用地供给、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等保障机制及措施,适当加大对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投入。二是严格控制并科学施划路边停车位。下一步,可在有条件的路段进一步设置一定数量的路边停车位,以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三是实施“社会停车资源整合”试点,鼓励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专用停车场在满足自用的前提下向社会车辆有偿开放。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确保该项举措能长期、有效地开展。

4、积极创新探索,寻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新路。针对公共停车场建设成本高、资金回收期较长、投资回收率低、社会资金投入积极性不高的现状,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从加快建设、简化审批、用地、价格、税费等多方面提出具体的鼓励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各种类型的路外公共停车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5、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形成良好出行习惯。县文明办、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车辆乱停乱放的后果,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利己利人”的意识,逐步转变市民出行观念和习惯,争取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参与绿色出行,引导和鼓励市民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尽量减少私人汽车出行,从根本上缓解城区“停车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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