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边某市报道了一起危桥垮塌致人伤亡事故。我县地属里下河区域,水域广,桥梁多。虽然相关部门及镇区一直依规对县域桥梁及时检修、养护、定级,但也存在一些已禁用危桥尚未拆除现象。为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桥梁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议:
一、开展全面排查。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对全县范围内的桥梁(含隶属各村自建的生产桥)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巡查,摸清家底,登记造册。
二、明确监管责任。强化危桥的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特别对一些跨行政区域,存在管辖职责不清、推诿的情况,应及时厘清责任主体,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楚、管理到位,确保危桥得到全面有效监管。
三、加大整改力度。对已禁用危桥应制定拆除计划,明确拆除期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应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进一步落实限行、限载、限高和电子监控等安全管控措施,加快制定改造、新建等实施方案。加大相关专项资金投入,借助“十四五”交通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美丽乡村建设等机遇,多方争取资金,加快推进危桥改造、修缮、拆除、再建等。
Copyright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应县委员会。 版权所有 苏ICP备02064261号 电话:0514-88282106 邮箱:byzxbgs@126.com 地址:宝应大道88号 邮编:225800 技术支持:宝应县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