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名称是历史的见证、文化的记忆,体现着一座城市的品位和政府管理城市建设的水平。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道路交通得到极大提升,随之而来的道路命名不规范问题时有出现,有些道路名称不仅没有特色,而且缺少文化内涵,比如高铁站片区国强路到火花村命名的“国火路”,简单地把两个村名整合,拗口难听,实际“国强路”既顺口好记,又能彰显国富民强的文化内涵,还能保持整条道路路名的统一性。为进一步规范路名管理,促进地名文化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形象,建议:
一是摸底排查,全面了解。建议由县政府牵头,民政、公安、交通、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成立道路名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全县范围内有争议的路名进行摸排,列出详细清单,特别重点摸排不符合路名命名法规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不科学、不规范道路名称。
二是合理编制,科学命名。遵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省、市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名副其实、规范有序、雅俗共赏、彰显文化、好找易记”的命名原则,着重突出历史底蕴、人文情怀、区域定位,让路名更加彰显宝应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同时,道路命名应超前规划,结合当下道路现状同时又考虑未来发展的原则,力求保持一条道路名称的规范统一。
三是建立机制,倾听民意。建立新开道路命名公开征询听证机制,面向全县人民广泛征集现状路名存在的问题及相关解决建议。民政部门可以适时邀请城管、住建、交通、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史志专家、文化学者、知名人士参加座谈会,对有争议的道路命名、更名进行讨论,达成共识。道路名称规划好后,及时在报纸、电视、微博、抖音等媒体上进行公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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