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庆祝党的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回顾党走过的光辉历程,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与人民政协报社从历年出版的文史资料中,选择了一批有代表性的回忆文章重新编发,为党的百年华诞献礼。希望这些文章能够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文史资料在宣传普及党的历史知识和理论创新成果方面的重要作用。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一致通过了四个决议案,即:“一、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京。自即日起,改名北平为北京。二、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今年为1949年。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四、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红底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这四个决议案,以及1950年9月,中国人民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经过中央人民政府第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国徽图案的决议案,都是关于新中国重要标记的决议案,均是中国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协商的结晶,并以它们所具备的划时代意义,永远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史册。
国旗诞生
关于新中国国旗、国徽的图案,国歌词谱的征集工作,早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已经开始。在1949年6月召开的新政协会议筹备会第一次会议上,就成立了由21人组成的筹备会议常务委员会,处理日常工作,并决定在常务委员会下设6个小组,分别进行这次会议及成立新中国的各项具体筹备工作。常务委员会主任毛泽东,副主任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常委会领导下的6个小组,均为自愿报名参加。
负责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的是第六小组,组长马叙伦,副组长沈雁冰。成员有16人:马叙伦、叶剑英、张澜、郭沫若、陈嘉庚、马寅初、蔡畅、李立三、张奚若、廖承志、田汉、郑振铎、欧阳予倩、翦伯赞、钱三强、沈雁冰。
1949年7月4日,第六小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决定,登报公开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和国歌词谱;设立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委员会和国歌词谱评选委员会;评选工作除小组成员参加外,另聘专家参加。
8月5日,第六小组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决定聘请徐悲鸿、梁思成、艾青参加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委员会。
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和国歌词谱的消息一见报,立即引起社会各方面人士极为热烈的反应。全国各地的工人、农民、解放军指战员、大学教授、中小学教师、机关干部、作家和其他职业者都纷纷应征。他们精心设计的用工笔绘制并附有详细说明的各种国旗图案,从解放区和待解放区联翩飞来。特别是还有大批的华侨设计的新中国国旗图案,远渡重洋,从美洲、欧洲、印尼、马来亚……飞回祖国。一个月之内,政协筹委会就收到国旗设计图案2992幅。
8月中旬,政协筹委会审阅了寄来的国旗设计图案,经过多次讨论,认为评选应注意三点:一、中国特征(如地理、民族、历史、文化等);二、政权特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三、庄严简洁为主。经过评选,应征稿件的构思设计符合上述三点要求的,大致可分为四类:锤斧交叉并加五角星;以两色或三色横条或竖条组成旗面,于左上角或中央置锤斧或五角星或嘉禾齿轮;旗面为红色或2/3为红色,1/3为白、蓝、黄各色,加以红色或黄色的五角星;也有旗面为红色,在左上角加上黄色一大四小五角星的,意即大星代表共产党,4个小星为工、农、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4个阶级,象征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大团结。评选委员会从来稿中精选出38种国旗草图,编成《国旗图案参考资料》,供全体会议讨论。
经过大会、小会反复讨论、认真评选,1949年9月25日晚,毛泽东在中南海召集了关于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问题的协商座谈会。出席座谈会的有周恩来、郭沫若、茅盾、黄炎培、陈嘉庚、张奚若、马叙伦、田汉、徐悲鸿、李立三、洪深、艾青、马寅初、梁思成、马思聪、吕骥、贺绿汀等。
在座谈会上,毛泽东拿出了两幅国旗设计图案:一幅是五星加一条横杠;一幅是现在的五星红旗。经过座谈会的讨论,毛泽东听取了评委们的意见后说:“过去我们脑子老想在国旗上画上中国特点,因此画上一条,以代表黄河。其实许多国家国旗也不一定有什么该国的特点。苏联之斧头镰刀,也不一定代表苏联特征。英、美国旗也没有什么该国特征。代表国家的特征可在国徽上表现出来。”
毛泽东随即拿起五星红旗图案说:“大家都说这个图案好,中国革命的胜利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团结了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共同斗争取得的,这是中国革命的历史事实。今后还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我看这个图案反映了中国革命的实际,表现了我们革命人民大团结。现在要大团结,将来也要大团结,因此现在也好将来也好,又是团结又是革命。”
毛泽东的意见得到了与会者的认同。经过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的决议案,作为新中国国旗的五星红旗就诞生了。
数月后的1949年11月15日,新华社曾发表专讯,就国旗问题答读者问,并进一步指明:“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地上显出光明,黄色较白色明亮美丽,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尖正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这是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
决定国歌
关于共和国的国歌,在9月25日晚毛泽东召集的座谈会上,大家要求很高,开始有些冷场,最先打破冷场局面的是徐悲鸿,他建议“用《义勇军进行曲》代国歌”。徐悲鸿的建议立即得到了周恩来的赞同。周恩来附议说:这支歌曲豪迈雄壮,有革命气概,节奏也很鲜明,适于演奏,作为代国歌是很合适的。
他们的意见获得大家的纷纷赞同,于是关于代国歌的议案很快即获得与会者的一致通过,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案。
《义勇军进行曲》是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悍然发动侵略中国的罪恶战争,由于当时的国民党当权派执行“攘外必先安内”的不抵抗政策,使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图谋步步得逞,导致我国大片国土沦丧,民族危机日益严重,中华民族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险。此情此景促使由田汉、聂耳创作出这首著名的抗日救亡歌曲,意在呼唤着全国人民“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奋起挽救国家民族的危亡。这首不朽的抗日救亡歌曲随着电影《风云儿女》风靡于世,极大地鼓舞了中国人民抗日救亡的信心和决心。
当新中国成立在即,中国历史已经发生翻天覆地变化之时,这次政协全体会议为什么仍决定一字不改地以《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呢?正如周恩来曾经说的,就在于使我国人民“居安思危”,做到警钟长鸣,为振兴中华而努力奋斗。
针对群众中对采用《义勇军进行曲》为新中国的国歌而未作修改的疑问,1949年11月15日,新华社在答读者问中明确指出:“《义勇军进行曲》是十余年来在中国广大人民的革命斗争中最流行的歌曲,已经具有历史意义。采用《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时的国歌而不加修改,是为了唤起人民回想祖国创建过程中的艰难忧患,鼓舞人民发扬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爱国热情,把革命进行到底。”
新华社的答读者问还以18世纪德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后和20世纪初俄国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法国和苏联采用的国歌为例,指出:“这与苏联人民曾长期以《国际歌》为国歌,法国人民今天仍以《马赛曲》为国歌的作用是一样的。”
《国际歌》是全世界无产阶级的革命歌曲,歌词原为刚刚经历了保卫巴黎公社战斗的鲍狄埃于1871年6月写成的一首气壮山河的诗篇。1888年6月,又由法国工人狄盖特将它谱成歌曲,19世纪90年代开始在法国和比利时流传,后传播到世界各地。列宁对它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说:“一个有觉悟的工人,不管他来到哪个国家,不管命运把他抛到哪里,不管他怎样感到自己是异乡人,言语不通,举目无亲,远离祖国——他都可以凭《国际歌》熟悉的曲调,给自己找到同志和朋友。”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从1917年至1944年,前苏联一直使用《国际歌》为国歌,鲍狄埃的原诗为六段,前苏联使用它为国歌,只采用原诗的一、二、六段。
《马赛曲》是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的革命歌曲。词、曲均为鲁日·德·李尔手笔,它创作于1792年,歌曲的内容充分反映了当时在奥地利、普鲁士武装干涉法国革命的危急形势下,法国人民争取民主、反对暴政的革命意志和爱国热情。歌曲原名为《莱茵军战歌》,因1792年在奥地利、普鲁士联军进犯巴黎时,法国第二大城市马赛派出的500名志愿军在奔赴保卫首都巴黎的前线时唱着这首歌,因而有《马赛曲》之称。1795年8月,法国国民公会通过了新宪法时,把《马赛曲》定为法国国歌,到法兰西第二帝国时,当局害怕人们因唱这首歌而联想起法国革命,一度予以废除。到1879年第三共和国时《马赛曲》又被恢复为法国国歌,一直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业已取得伟大胜利。为此,1949年9月下旬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以曾经鼓舞着我国人民前赴后继去争取抗日救国胜利的《义勇军进行曲》作为代国歌,其用意显然是为了号召我国人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要忘记过去,继续发扬过去革命战争年代的艰苦奋斗精神,保卫祖国,建设新中国。
决定纪年和国都
1949年9月25日晚,在毛泽东召集的关于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问题协商座谈会上,除国徽一项未完成设计任务外,不仅对国旗图案和国歌词谱达成共识,而且还对新中国的纪年和国都设在何处问题,均取得了一致意见,从而保证了有关议案获得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一致通过。
纪元是历史上纪年的起算年代,新中国成立前,我国是沿用中华民国纪元,是以1912年作为中华民国元年计算年代。1949年,随着南京国民政府的覆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国已发生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历史转折,因而不宜再沿用中华民国纪年,也“不宜用一种与世界其他国家不同的纪年方法”,为此,决定新中国的纪年方法与世界上多数国家一致,采用公元纪年。
公元纪年也叫基督纪元,它是以耶稣基督的诞生为公元元年起算年代的。对此,新华社在答读者问中,亦明确指出:新中国之“采用公元,并无宗教意味”,因为这是“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所公用的纪年方法,并不是基督教国家独用的”。
与此同时,鉴于北平为我国历史上辽、金、元、明、清及民国初年的故都,对于新中国定都北平也作出了决定,并将其从1928年起沿用下来的北平之名改为北京。
决定国徽
关于共和国国徽的图案,送来应征的图案虽然不少,但都无法采用,因为投稿者大都把国徽误认为国标,把国徽设计成和国旗一样有国家标记的图案,所以在1949年9月25日晚毛泽东召集的座谈会上未能通过,仍由原负责该项工作的小组继续设计,直到1950年6月20日晚,由周恩来召开的全国政协国徽审查组最后一次讨论国徽方案的会议上才确定下来。
1950年6月23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提出了国徽图案及其对图案的说明,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后,于1950年9月2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签署命令公布。
当天,《人民日报》还刊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说明》,指出“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穗,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人民日报》同时刊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使用办法》,规定了可以悬挂国徽的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国徽的悬挂方法;国徽之其他使用;以及不得使用国徽的场合,如不能用国徽图案作个人住室的陈设和点缀,不能用国徽图案作工商业品的标记及广告等。《人民日报》为此发表了《尊敬国徽、爱护国徽》的社论。
从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到1950年9月第一届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这一期间所通过的关于新中国的国旗、国歌、国徽、纪年和首都所在地等问题所作出的决议,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新中国第一部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得到了宪法确认。在该法案第四章第104条到106条的3个专门条款中,正式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国徽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麦穗和齿轮”,“首都是北京”。关于国歌,由于1949年中国人民政协的四个决议案中,指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为此,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将它称为代国歌。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时,正式明文作出了决议:以《义勇军进行曲》作为新中国的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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