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犬类伤人事件频频发生。经了解,全县2020年累计使用狂犬疫苗30764支,2021年7-9月份共使用狂犬疫苗9494支;2020年涉狗警情454起,2021年1-9月份涉狗警情370起。宠物犬当街嬉闹、随意大小便、破坏公共设施、咬人伤人、流浪狗数量大幅增加等危害公众利益的问题,既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和他人身心健康,也造成了很大的社会资源浪费。由此建议:
一、建章立制管理。建议结合文明城市创建,从宠物犬销售、治疗等环节建立以养犬登记管理和强制免疫管理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凡饲养犬类必须按规定接受疫苗注射,并履行相应的登记手续。严格落实持证养犬,因地制宜设立犬类办证点,督促养犬单位和个人主动办理《犬类饲养证》、《犬类免疫证》,对原办证犬已死亡或不再饲养的,督促养犬户到办证点办理注销或转让等手续,有效杜绝无证养狗的现象。建议学习南京等地先进做法,强制植入电子标签管理,切实解决犬伤人后的索赔、补偿及遗弃宠物犬等问题,加大对不按规定饲养犬类的处罚力度和有奖举报力度。
二、多措并举管理。公共场所应设置醒目的“禁止遛狗”标识,除了导盲犬等特殊犬种,公交车、商城、体育馆、图书馆等场所严禁宠物入内。切实做到拴绳遛狗,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大力倡导绝育饲养,努力杜绝流浪犬泛滥,同时要鼓励社会和个人收养流浪狗,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清理收容行动。认真受理处理群众举报犬患警情,特别是发现大型犬、烈性犬、伤人犬需要实施捕杀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捕杀,并实施无害化处理。
三、注重宣传管理。加强对饲养宠物犬的家庭和人员的教育引导,让他们切实负起对社会、对家庭、对他人的责任。文明办、公安、城管、卫生防疫、市场管理、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及犬类管理协会等社会组织,要通过网络、电视或商场、社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设点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服务、图片展示、签署文明公约等形式,提升养犬户法制和公德意识,共创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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