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老年人因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守法意识相对较差,应变反应能力滞后,导致交通安全事故频发。据县交警部门统计,2021年至2023年,全县共发生亡人交通事故351起,亡358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达216人,占总死亡人数的60.3%。通过对近几年亡人交通事故的调查和事故原因分析,发现老年人群体辨别能力差,交通安全意识不高,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上国省道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导致交通事故的概率比较高。此外,随着农村老年人进入城市,由于对城市交通环境不熟悉、不适应,自我保护能力较差,使得老年人交通安全问题尤为突出。为加强对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老年人交通事故发生,建议如下:
1、精准教育宣传内容。全县各镇(区)、村(社区)、组要切实担负起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加强老年人交通安全风险研判,构建系统、针对性强的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网络。根据老年人出行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贴近实际组织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如何步行、骑行通过机动车道、通过各种交叉路口、如何识别交通信号灯、非机动车如何停放、骑行、过斑马线等,以此提高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2、健全教育宣传方式。各镇(区)及相关部门要针对老年人群体特点,健全完善农村大喇叭、户外大屏、交通安全宣传主体公园(广场)、交通安全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充分运用图文、音频、视频、文艺作品、互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从老年人自身平安健康关系着家庭幸福的角度告知老年人“应该怎么做”“为什么要这么做”,使宣传教育更有感染力和吸引力。相关部门要经常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七进”活动,增强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让老年人切身体会到关爱生命、遵守交规的重要性。
3、构建协同教育机制。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交通安全工作,应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共治”的综合治理模式,县公安、交通、教育、民政、文明办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护老行动”。各镇(区)要组建由社区基层干部、网格员、安全员、劝导员等参加的老年人交通安全专职宣讲队伍,进一步充实基层宣教力量。
4、加强宣教基地建设。各镇(区)要充分利用党群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室、学校、公园广场等场所,抓好村(社区)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开展滴灌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强化农村劝导队伍建设,对老年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有条件的镇(区)可以配备流动宣传车,在宣传其他工作的同时,增加交通安全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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