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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统一使用“荷藕”“慈姑”名称的建议

 

作者:县政协教卫体和法制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无党派与新阶层人士界别工作组              发布时间:2025-01-21

      宝应是“中国荷藕之乡”“中国慈姑之乡”,荷藕、慈姑等特色农产品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美誉度,是我县的“新八宝”。但在调研中发现,在其名称的使用上存在着一些不规范、不统一的情况,这给相关产业的发展、市场流通以及品牌打造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一是名称使用混乱。在不同企业,荷藕和慈姑有着不同的叫法、写法。例如县内某知名农业龙头企业介绍中:“全世界荷藕种植80%左右在中国,全中国荷藕种植面积约680万亩,其中江苏荷藕种植约110万亩,宝应莲藕种植约20万亩。”同一介绍材料中便存在“荷藕”“莲藕”两种说法。慈姑也有茨姑、茨菰等叫法、写法,在同一介绍材料中也出现“慈姑”“茨菰”名称的前后写法都不统一的现象。但《现代汉语词典》《辞海》《辞源》等权威词典中均用“慈姑”写法。二是缺乏统一要求。目前对于荷藕和慈姑的名称使用缺乏明确的统一要求。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中,不同的企业、商家往往根据自己的习惯来使用名称,比如有的企业称荷藕为莲藕、藕等。三是对外宣传受影响。荷藕和慈姑在我县有一定的文化内涵,但由于名称不统一,不利于“中国荷藕之乡”“中国慈姑之乡”这2个金字招牌对外宣传、推介和品牌打造,尤其对于不太了解产品情况的人,容易造成误解,给人一种不严谨的感觉,不利于城市形象的塑造。
      为此建议:
      一是充分认识论证。由相关部门牵头,邀请文化、历史、农业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对“荷藕”“慈姑”的名称,从历史、文化、农业、县情等发展脉络进行充分论证,使消费者能够更加准确地识别和选择产品,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二是规范统一使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科学、准确、易记且具有代表性的名称,规范统一名称,明确在公共场所、对外推介、产品说明等方面要规范使用,尤其要加强荷藕和慈姑企业、商家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等方面使用统一名称。
      三是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等,向社会广泛宣传荷藕和慈姑的统一名称。举办相关的文化节、美食节等活动,提高公众对荷藕和慈姑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以此提升荷藕和慈姑的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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