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全县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963家,其中社会团体55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10家,基金会2家。这些社会组织涵盖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宗教、卫生、劳动、民政、体育、慈善、社区服务等诸多领域,初步形成体系。我县长期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愿”的原则,培育了一批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服务功能强的社会组织。这类社会组织因其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志愿性、服务性特点,在全县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独特作用。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我县社会组织培育与发展工作,大家认为这些社会组织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助力了全县民生改善,引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委员们建议,相关主管部门要定位准确,量力而行,要积极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尤其是运行费用要有一定保障;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培训和学习等服务。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知道社会组织在精神文明建设、政府相关服务方面所做的工作,提高他们的知名度,鼓励社会上更多的人加入到公益社会组织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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