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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培育社会组织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县政协调研组              发布时间:2012-05-30

       社会组织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而有意识地组合起来的社会群体,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并将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建设、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列入了重点要抓好的工作,说明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根据县政协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我们组织部分常委、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社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召开了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并专程赴南通市崇川区和靖江市学习考察,现将调研情况和我们的意见建议汇报如下:
       一、我县社会组织的发展及其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显现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通过培育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各镇(区)、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全县出现了社会组织数量增加,参与社会管理作用日益显现的良好局面。
      1.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推动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县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建设大会、社会管理创新推进会等会议,将社会管理创新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竞聘和公职人员普法内容,召开不同层面的社会管理创新座谈会、研讨会,宣传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增强领导干部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把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社会管理合力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着力点,更大范围配置社会管理资源、更深层次整合社会管理力量、更高水平提升社会管理效率。在组织建设上,通过完善县、镇、村三级调委会,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注册成立县、镇两级平安协会;加强非公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建设等,用行政手段,推动和引导社会组织的建设。
      2.镇(区)与部门的着力培育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各镇(区)和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着力培育社会组织,创新社会管理。从调研的单位看,都为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作出了积极努力。安宜镇成立了三轮车协会和星火助教社,在民政部门注册了24家社区服务站,各社区组建了义务护巷队、义务调解队、义工服务队以及各种类型的健身、文娱队等社会组织;县民政局在社会组织的培植、人员的培训指导和登记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去年新增注册登记社会组织36个,备案登记65个,获得省社会组织创新管理先进单位奖励;县文联由原来的7个协会发展到37个协会,14个镇级文联和其他文化、艺术组织,会员达到2000多人;县关工委的“五老”志愿者队伍发展到4000多人;县综治办、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从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青少年帮教入手,建立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处网络和个人调解工作室,成立了闲散青少年帮教工作机制;团县委、县妇联发挥自身优势,在青年创业、关爱留守儿童、女干部、女企业家等方面成立了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在全县城乡探索建立了302个民间个人调解工作室。截至目前,我县注册登记社会组织199个,备案登记社会组织312个,应该说,还有不少尚未登记的社会组织,特别是自娱自乐型社会组织活跃于民间。
       3.社会组织发挥的积极作用为其自身的发展营造了广阔前景。调研中,社会各界普遍反映,社会组织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服务社会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调适器”。社会组织与相关部门配合,调解居民纠纷,解决邻里冲突,推动建立居民之间相互信任、相互关怀的和睦关系,成为有效化解矛盾的“稀释剂”,增进情感的“粘合剂”和维护稳定的“减压阀”。安宜镇三轮车协会成立后,协会党组织通过组织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合理划分经营区域,使这个1000多人的群体一改往日乱停乱放、乱闯红灯、抢客打架、经常上访的混乱局面,实现了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同时,该协会成立了100人的“红袖标”义务巡逻队,为社会治安义务巡逻,还组建了威风锣鼓队,为市县重大活动演出,也展示了团体的精神风貌。还有一位老党员,在群众因为公厕多年淤积,即将联合上访的时候,主动出面协调,由居民和政府共同出资,清理了淤积的厕所,使一起可能发生的集访事件得到及时化解。黄塍镇江跳村老党员、退职村治调主任周志奎个人成立了调解工作室,多年来义务调解了500多起矛盾纠纷,深受周边群众欢迎,鲁垛镇贾林村刁仁贵和村里“五老”人员共同成立的“三和”调解室,在化解民间矛盾、促进村风文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县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的“蔡春道调解工作室”, 两年来调结案件316件,涉案标的800多万元,接待群众来访1200余人次,妥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使当事双方少了对簿公堂,多了和谐融洽;二是成为公共服务的“好帮手”。安宜镇社区的义务护巷队、义务调解队、义工服务队等组织为居民提供了多样化、人性化的服务。“五老”志愿者在帮助青少年戒除网瘾,培养良好学习习惯和刑释人员帮教、创业等方面做了大量感人的工作。县文联广泛团结全县文化艺术界人士,为我县创成“微型小说之乡”和创建“诗词之乡”、“书法之乡”作出了积极努力。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县老促会、粮食行业协会、农机互济协会等社会组织都为社会公共服务和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成为评价政府、干部工作的“裁判员”。市民观察团成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客观评价政府部门工作,好的表扬,不足的批评,成为政府转变职能,增强服务和干部能力作风建设的助推器;四是成为提升居民素质的“大课堂”。各种文娱、健身类社会组织,常年开展文艺演出、强身健体活动,既丰富了居民的精神生活,增强了体质,又增进了感情,陶冶了情操,夕阳红艺术团自编自导自演的文娱节目,宣传宝应的发展变化,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容身于这样的社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极大地提升居民的精神境界,摒弃尚恶心理,培养向善心态,养成良好的说话、做事与处世习惯,带动社会风气的转变。
      二、我县社会组织建设及其参与社会管理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县社会组织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出现了良好势头,但毕竟是刚刚起步,对照中央要求和试点地区的做法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
     1.社会组织数量偏少,质态不高。在南通市崇川区1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活跃着1293个各类社会组织,承担着大量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务。我县到目前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只有199个,加上备案登记的312个,总共才500多个,其中还有一部分社会组织活动不正常,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在现有登记、未登记的社会组织中,数量较多、比较活跃的是“休闲娱乐类”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组织不多;很多社会组织是政府部门组建的,行政色彩较浓,依赖心理较强,人治意识较重,与建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不相适应。
      2.对培育社会组织的意义认识模糊,热情不高。一是少数部门对社会组织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的概念、内涵思考不多,更谈不上在工作中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二是政府部门由于职责和利益不同,对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有持赞同支持态度的,也有持消极等待、观望态度的;三是政府万能的思维定势难以打破,政府职能转变、向社会分权存在较多障碍;四是对创新管理的信心不足,担心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担心社会组织与政府不协调。因此,在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问题上统一认识、打消顾虑还需有一个宣传、教育、实践的过程。
      3.培育社会组织的政策制度不配套,难以操作。一是定位不够明确。对社会组织是独立的社会管理主体的概念不清,没有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界定。即使是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中,权责也不明确,基本是“摸着石头过河”;二是法律政策不够完善。国家现行有关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少,但未形成体系,我县相关的政策意见尚未出台,社会组织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缺乏可操作性;三是管理不够规范。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缺乏规范,工作内容和形式缺乏创新,有的重收费轻服务,社会公信度不够,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培育与管理也缺乏明确要求,社会组织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4.社会组织发展的社会氛围淡薄,后劲不足。一是资金不足。尽管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我县民政部门今年也挤出10万元,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但资金不足仍是各类社会组织发展的制约因素,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需要,这也使目前很多社会组织由行政推力组建,或挂靠行政单位,或由领导干部担任会长,解决活动资金是其主要动因,客观上造成政社不分的格局;二是专业人才匮乏。专业社工少,成员素质低,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能力不强,公民意识和创新能力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三是社会认同有限。由于公众对社会组织不知晓,遇到问题和困难时,习惯于寻求政府帮助,很少考虑向社会组织求助,社会组织通过公众受益获取社会支持的机会不充分;四是影响力有待发挥。由于我县社会组织发展刚刚起步,加之其内部发展目标不明确、守法意识、诚信理念、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导致社会组织整体公信力不强,在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三、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社会组织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协同”的载体、“公众参与”的平台,没有发育良好的社会组织,就没有健康的公民社会,没有社会组织的参与,就没有充满活力的社会管理。因此,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并引导、支持其正确发挥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作用,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新格局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协同参与和积极扶持。为此建议:
       1.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探索政府和社会组织深度合作路径,推动社会组织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生力军。
       从外地的试点和我县实践看,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发挥社会组织柔性参与优势,可以增强社会弹性,缓冲社会矛盾,减少和减弱对立情绪,实现社会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促进不同利益群体间的沟通和理解,促进社会融合;(二)通过社会组织,形成有组织、有秩序的利益表达,有利于实现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上情下达和社情民意的下情上达,有利于不同利益群体的协调对话和诉求表达,为减少和避免非理性个体行为的发生,减少和避免局部矛盾酿成全局性冲突,减少和避免基层矛盾演化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提供重要管理手段;(三)通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更好的实现社会自治,实现国家机构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良好互动,促进公众学会并自觉运用民主和法制的方式维护和发展自身合法权益;(四)通过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和服务,有利于培育公民意识,让公民认知作为国家主人翁应具备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权利观和义务观,形成对待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关系的正确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
认清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我们在工作中倾力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一要把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背景中整体布局和推进。进一步统一和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的认识,统一筹划社会组织的发展、使用和合作;二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管理类”社会组织。把政策和有限的资金向真正有能力有条件参与社会管理的社会组织倾斜,加快培育和发展、壮大;三要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把一些政府不便做、做不好的事情,如心理疏导、诉求表达、矛盾化解等职能和工作更多地交给社会组织去做。
       2.发挥社会管理创新优势,准确把握社会组织定位,引导鼓励、培育扶持各类适用型社会组织的发展。
政府相关部门应潜心研究社会组织的特点及其发展规律,采取相应措施培育社会组织的发展。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意见。尽快研究制定我县有关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的办法和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意见,从我县的实际出发,明确社会管理类和公共服务类社会组织的性质定位、工作职能和发展规划,不断探索和总结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办法,降低政策门槛,引导扶持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二是积极推动和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重点购买心理疏导、青少年保护、司法矫正、法律咨询、刑释帮教和弱势群体帮扶等专业性较强的社会组织的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社会组织社会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更好地为社会稳定服务;三是大力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不仅要积极组织居民开展互益性和自律性活动,还要鼓励居民积极开展和参与公益性活动,构建好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组织网络;四是大力发展行业协会。我县行业协会有一定的基础,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应进一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诉求表达中的优势,建立和完善各种行业协会,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五是努力实现政社分开。只有实现政社分开,脱离对政府的依赖,才能为社会组织提供真正的发展空间,有效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管理和服务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制定政策,促使现有政社不分的社会组织与行政分离,鼓励纯民间社会组织的发展。
        3.夯实社会组织的发展基础,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
我县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维稳中发挥作用的空间还很大,夯实基础尤为重要。一要建立多元投入渠道。县财政应安排一定的资金,加大对社会管理类和公共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资金扶持,通过项目竞标、星级评估等手段,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同时,制定地方性的优惠政策,以减免税收、建立专项鼓励资金、建立基金会等多种形式,吸引企业和个人投入社会组织发展,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二要培养和建立专业人才队伍。以“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定向培养”、“委托培训”、“岗位训练”等形式,大力培养从事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专业社工,通过3-5年的努力,形成稳定、高质、多层次的社工专业人才队伍,为社会组织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着力培养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人才,充分发挥“五老”作用,为社会组织储备、物色好有威望、有能力、甘奉献的社会人;三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社会组织中典型的宣传力度,在政协组织中设立社会组织界别,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安排一些自愿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士,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形成志愿服务的良好风尚,吸引更多的村(居)民加入社会组织,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社群,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四要不断规范社会组织自身建设。重视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能力的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特别重视社会组织自我约束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的建设,帮助各类社会组织完善章程,确立组建社会组织不是为了对抗,而是为了和谐,为了生活更美好的理念,限制和取缔不法组织,从起步阶段就规范运作,使社会组织形成良好的管理和服务理念、意识与作风。完善社会组织的外部管理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根据“统一登记,分类管理”的原则,理顺各类社会组织的归口管理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在条件成熟的社会组织,及时建立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在社会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各类社会组织正确、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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