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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常委会关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案

 

作者:社法委              发布时间:2009-07-25

县人民政府:
  5月27日,县政协十二届九次常委会议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充分协商,形成本建议案。
  我县于2004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几年来,克服困难,积极进取,各方面工作较为稳步地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广大参合群众逐步感受到新农合的好处,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新农合是一项新的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完善。我县新农合工作在农民参合热情、政府资金投入、运转环节监管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为确保我县新农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协常委会议建议如下:
  1.高度重视,整合资源,为新农合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新农合制度的实施,直接关系到我县60多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党委政府和各级干部要从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新农合的重大意义。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央部署,制定明确规划,向社会承诺工作目标,逐年增加资金配套,在三年内逐步实现足额配套。积极创新管理体制,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社会补充保险资源,解决目前合管机构人力不足、自我监督的问题,为建立城乡医保一体化管理体制创造条件。
  2.深入宣传,群众参与,探索新农合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机制和稳妥的筹资机制。宣传文化部门、媒体机构和新农合经办机构、各级干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参与宣传,参与互教,参与决策,参与监督管理,从而真正成为新农合的主体,不断增强发展新农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简便易行的农民个人筹资方式。可以采取委托信用社、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财政所代收的办法;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由村委会集中收取的办法,也可以采取农民定时、定点、足额主动缴纳的办法。努力减少集体垫资。
  3.完善制度,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新农合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一是加快建设我县新农合信息平台和计算机管理网络。多渠道投入,尽快配齐合管办和各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的网络硬件设施,尽快实现县、镇合管办与各医疗机构的计算机联网运行。二是优化方案设计,千方百计提高群众受益面、受益率,让群众感受到新农合的好处。三是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超规定使用目录外药品告知制度,对违背制度的医疗机构要采取警告、拒付、直至取消定点等措施。四是加快推进农村医疗救助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解决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参加新农合问题、参合农民患大病重病后的再救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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