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的提案工作,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县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部署,在主席会议和常委会的领导下,依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坚持服务发展,不断巩固提案工作成果。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为保障,以不断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一)树立精品意识,在提案质量上寻求新突破。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放在首位,引导广大委员要积极开拓视野,深入调查研究,准确研判形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及时提出切实可行、前瞻性和科学性相协调的精品提案;联系各人民团体、各界别工作组和民主党派发挥集体智慧,形成合力,努力推出一批政府重视、群众关注的集体提案;团结兄弟委办整合资源,将各种协商、视察、调研等活动成果,提炼转换成提案或建议案;力争提案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继续完善制度,在办理实效上追求新成果。把办理好政协提案提高到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作风建设、践行群众路线的高度来认识和落实,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办理制度,坚持规范办理程序,提高提案办理标准,建立健全和政府办、提案者以及提案承办单位的沟通协商机制,切实提高办理实效;加强提案办理“回头看”的督查落实;加大“有待逐步实施”的积陈提案滚动办理的督办力度;促进提案办理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增强创新能力,在氛围营造上争取新亮点。进一步完善提案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提案内容、答复意见、反馈意见网上公开,做到易于查询,便于监督;加强与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承办单位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提案的督办落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作,做好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探索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提案督办的方法和路径。
附:具体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1-3月份)
1、做好全会的提案征集准备工作。
2、整理修改委员提案,做好提案的立案工作。
3、编制提案目录,初步确定提案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4、与政府办公室、编办共商确定提案的主办部门、协办部门。
5、遴选重点提案。
6、做好提案交办会的各项准备工作,交办提案。
第二阶段:(4--5月份)
1、围绕提案搞好调查研究,要求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拟定办理工作计划,明确办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建立台账。
2、围绕办理难度大、时间长,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提案,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协商。
第三阶段:(6 - 7月份)
1、深入部门,登门走访办理大户,督办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
2、对重点提案进行重点跟踪,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重点提案的办理成果。
3、联系委员,听取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
4、举办提案办理工作交流推进会。
第四阶段:(8-12月份)
1、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整理回复意见和反馈表。
2、与政府办合作,将提案及其答复意见上网。
3、联系媒体,宣传、展示提案办理成果。
4、配合政府办开好县政府关于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会。
5、评选优秀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