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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十二届十三次主席会议主持讲话

 

作者:韩国柱              发布时间:2009-06-25

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结合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综合起来看,我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第一次农村改水工作,在县、镇、村三级和卫生、水务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农村陆续兴建了一批集中式供水厂。目前全县有192家镇村水厂,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5%,县疾控中心定期对镇级水厂水质进行检测。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饮用水的质量。今年,县委、县政府又提出了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意见,县水务部门编制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规划报告,说明这项工作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为下一步农村改水工作打下了基础。
  第二,农村饮用水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从各镇反映的情况看,农村饮用水安全隐患很大,一是自来水还没有实现全覆盖。还有为数不少的农民在饮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和浅表层地下水,在意识上,他们认为只要水是清的就能喝,而实际上这些被污染的水对农民身体健康危害极大;二是对水源的保护措施不到位。特别是为数众多的村级小水厂,井口没有封闭保护设施,一旦有人为的破坏,后果不堪设想;三是水质不过关。绝大部分农村水厂采取深井水直供,没有加氯消毒、水质净化设施,没有水质化验,对水质是否适合饮用,水厂也不知道;四是二次污染情况严重。一次改水的管网已使用二十多年,本身已到更换期,加之早期产品质量差,有的主管道就是水泥管,基本没有更新改造,管道老化破损严重,自来水漏损率高,绝大部分水厂反映漏损率在50%以上,有的高达75%,同时,由于采取限时供水,造成管道外的水回流,造成二次污染,看得见的有虫子,看不见的有细菌,严重威胁人体健康;五是缺乏管理手段。这是最大的安全隐患,一方面,目前镇村水厂大多数已改制,实行个人买断、承包经营或股份制合作,经营者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普遍存在短期行为,对管网维修和改造、设备更新积极性不高,有的也无力投入。另一方面,2005年实行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后,农村饮用水管理职能由县爱卫办划转水务局,但水务部门对水厂的违规行为没有执法依据,缺乏有效的行业管理措施和手段;水厂经营者认为,虽然我们水质不合格,但群众不能没有水喝,因而你不可能关我的水厂。
  第三,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迫在眉睫。首先,这是上级对我们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要求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调整规划,扩大范围,确保2013年底前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省委、省政府要求用3年时间解决全省12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今年5月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区域供水,切实解决农村饮水用水安全的决议》,明确要求各县(市)2012年底全部实现区域供水。现在还有三年多的时间,必须加快实施,才能按期实现工作目标。其次,这是人民群众的迫切希望。从各镇反映的情况看,农民群众的呼声很高,迫切希望吃上安全合格的自来水。第三,这是现实给我们提出的要求。饮用不合格的水与生病是成正比的,山阳镇自来水覆盖率只有50%,2008年癌症发病170多例,比范水和小官庄的总和还多2例,农民住院报销480多万元,是全县最高的。有的镇因水质不合格,得结石病、消化道疾病的人增加,相反,有的老癌症村因为吃上了自来水,得癌症的少了。所以,现实也要求我们加快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
  下面,根据调研情况,我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提几点建议:
  1、统一认识,增强饮用水安全意识。首先,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重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县镇村三级及水务、卫生、环保等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带着切实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农民身体健康的真感情,心系农民,把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尽快摆上议事日程,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组织领导。实行严格的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明确专人分工负责,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按期完成。其次,广泛开展饮用水安全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让农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干净水,什么水才能饮用,明白与其花钱治病,不如拿钱改水的道理,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进而自觉支持、参与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
  2、科学规划,又好又快地实施区域供水。实施区域供水,是切实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我县是分期分批实施,关键是要制定好规划。县镇两级政府要尽快制定出区域供水工程实施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乡并网,安全有效的原则,细化实施方案,严格按规划建设,不能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是哪里,造成先建后改,重复建设的浪费。全县规划要有统一性,各镇要有针对性、实用性。要做好几个结合:一是与水源安全相结合。在水源地选择上,要选择清洁、卫生、安全的水源,同时要有备用水源,形成应急互补;二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管网铺设到村,居民应向居住点集中,防止管线太长,资金不足;三要与现有管网相结合,对现有管网要进行全面梳理,对严重老化、破损的管道,要高标准重新建设,不留后患;四是与未来发展相结合,充分考虑各镇、村未来的发展,管道铺设、管径安排等等都要与地方未来的发展相适应,减少重复建设。
  3、多元投入,建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机制。要加大财政投入,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按照“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设施建设;同时,充分利用国家拉动内需,对城乡供水设施建设实行倾斜的有利时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做好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动员他们为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筹集资金,投工投劳。通过多元投入,力争每年有一个亿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保证三年目标的实现。同时,加强对水厂运行机制的研究,努力探索适合我县县情的管理模式,理顺关系,规范经营,努力实现水厂正常供水,农户正常缴费的良性循环。
  4、严格管理,强化农村饮用水安全的监督与服务。要重视水质检查能力建设,保证水质检测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帮助县疾控中心添置更新必要的仪器设备,完善监测体系;按规定从今年起,镇村水厂监测要全覆盖,定期进行水质监测,通报水质状况;对不在第一批区域供水范围内的镇村水厂均要配备和使用加氯消毒设施,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镇村水厂的管理主体,建立健全供水安全责任制,加强水质监管力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督促限期整改;对水厂经营者,要加以培训,水务部门要多做上门监督、指导的工作,使经营者按规定生产,保证广大群众能吃上合格水。
  5、保护水源,从根本上保证农村饮用水安全。饮用水源是老百姓的基本“生命线”,必须加大水源保护工作力度,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第一,对以地表水为水源的水厂,要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根据管理办法,在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有影响的生产经营活动。第二,对以深井水为水源的水厂,要做好取水井的封闭管理工作,非管理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第三,要重视应急饮用水源建设,制定水污染事故突发情况下的区域水资源配置和供水调度方案,保证饮用水安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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