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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政协十三届二十一次主席会议上的主持讲话

 

作者:秦有芳              发布时间:2013-11-15

同志们: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召开县政协十三届二十一次主席会议,主要是听取县政府关于提案办理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通报。县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今天张县长和办公室刁主任在百忙之中也亲自参加我们的会议。今天的会议主要有五项议程,一是视察;二是听取县政府关于提案办理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情况通报;三是会议协商发言;四是张县长讲话;最后讲几点建议。
 
刚才,张县长就提案办理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不少同志作了协商发言,张县长也作了重要讲话。应该说,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提案办理工作呈现出几个方面特点:一是组织领导再加强。在年初召开的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上,县政府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提高见面率、满意率和落实率。对一些涉及范围广的重要提案,县政府将其列入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对一些落实难度较大的、需要多部门配合的提案,政府负责同志主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协同办理。各承办部门也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不断深化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提案办理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机关作风、推动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增强了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办理质量再提高。承办部门及时了解提案的背景和委员意愿,力求准确办理。不少部门在办理过程中,都采取“办前预访、办中专访、办后回访”的“三访”办法,邀请委员视察,虚心听取委员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承办部门把与委员见面作为办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答复意见及时与委员见面。同时,对能够落实的提案,各承办部门都能过细工作,尽力落实。三是检查督促再强化。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积极发挥提办双方的联系纽带作用,增进了提办双方的理解。各承办部门加强与委员的联系沟通,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县政府办和县政府提案委深入部门,紧密配合,联合督办,对提案办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总之,我们感到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重视程度高、采取措施实、落实效果好,提案办理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虽然今年的提案书面答复意见已经完结,但实际办理工作仍在继续,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还要注意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已经解决取得成效的提案,要建立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做好跟踪整改,防止反弹,比如新农村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二是对列入计划解决的提案,一定要兑现承诺,取信于民。答复意见中已经明确在今年解决的问题,要加快进度,确保在今年内完成。三是重视延伸办理的提案,要做到举一反三,巩固和扩大办理成果,通过办理具体提案,解决带有普遍性、代表性、能够惠及老百姓利益的民生实事问题。
下面,我就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再谈点看法。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保障、改善民生为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创新机制,积极作为,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全县已有11.3万职工参保,城乡居民参保29.6万人,征缴社保基金累计达10亿元。在实现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的同时,连续8年保持社保待遇不断增长。在创新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方面,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领取、权益查询”“四个不出村”和职工养老保险代扣代缴等便民惠民措施,受到上级的肯定和老百姓的欢迎。我县先后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被省人社厅表彰为“全省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优秀单位”、“全省企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我县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主要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人社部门的辛勤付出,得益于相关部门、镇、村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存在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难度不断加大;一些镇区领导不够重视,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城乡职工、居民对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认知、理解有偏差,参保意识和维权意识不强;城镇居民养老保障水平低,吸引力还不大等等。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改善民生、造福百姓的大事,群众期盼、社会关注。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再讲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保是民生之基。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改善民生、纾解民困、为民谋利的重要举措,也是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较好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随着我县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社保待遇水平的刚性增长,城乡居民和群众对持续改善民生的愿望更为强烈,从“养儿防老”到“政府养老”的现实转变也越来越凸显,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责任重大。
二、强化举措,扎实推进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要强化政策宣传,努力提高社保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力度,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业队伍,通过多方位、多渠道、多轮次的宣传,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讲明、道理讲透、好处讲清,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让政策进村入户,努力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在开展扩面征缴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业缴费的政策宣传和引导教育,督促企业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要强化体制机制,不断提升社保服务能力。要进一步明确县、镇、村三级社保服务职责,加强基层平台管理建设,以正在筹建的“五险合一”综合大厅、发放标准化社会保障卡为依托,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流程,推进社保经办标准化、信息化。加强村级经办机构设置POS机网点的管理和服务,增强城乡居民缴费的灵活性、主动性,打造更加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三是要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基金的监督职责,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业务程序,强化监督管理。要成立专门机构,将基金监管始终贯穿“收、支、管”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对基金筹集、上缴、划拨、发放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监督检查。要实行“阳光操作”,县、镇、村三级都要严格按照“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定期公布社保基金征缴、基础养老金发放等情况,做到公开透明。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保证基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四是要积极上争资金,继续争取政策支持。省委、省政府对苏中苏北结合部地区作出了加大扶持力度的重大决策,县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认真研究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掌握政策取向,吃透政策要领,排查可争项目。同时,要注重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想方设法争取上争资金,获取政策支持。
三、密切配合,为推进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区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健全机制,齐抓共管,凝聚工作合力。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县人社部门和各镇区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建立高效优质的社保队伍,保证组织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各镇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充实和配齐工作人员,改善办公条件,保障工作开展。各村(居)要明确一名协办员,确保为参保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二是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推进的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县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财政部门要做好财政补贴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地税部门要做好职工养老保险的代扣代缴工作。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做好各类信息审核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考核奖惩。建议县委、县政府将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对镇区、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考核措施和激励办法,通过量化工作目标考核,确保这项惠民工作落实到位,抓出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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