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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县情 稳妥推进 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县政协十三届三十四次主席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秦有芳              发布时间:2015-05-15

      同志们,这次主席会议专题协商新型农业主体培育工作。刚才,全体与会同志一起视察了柳堡镇二妹子机插秧合作社,氾水镇运西家庭农场,庆丰农机合作社以及包天下食品公司,通过视察,大家对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经营模式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现在开会,会议共有四项议程:一是听取县政府杨县长关于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情况的通报,二是开展协商,三是请杨县长就协商情况讲话,最后我提几点建议。
……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劳动力不断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现在的现实状况,也是现代化进程的客观规律。与之相适应,农业从业者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我县经过多年大力度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业生产方式、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了明显改变,在这种形势下,因势利导,积极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着力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水平,成为我们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刚才,杨县长就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工作作了全面通报,现在进行协商,请与会同志结合我县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在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应注意的方面发表你们的真知灼见。
刚才,大家从不同的角度,对今后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在,欢迎杨县长讲话。
同志们,今天的主席会议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开展专题协商,会议视察了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等具有代表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听取了县政府的工作通报,与会同志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协商,提出了很好的意见。现在,我就这项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充分肯定发展现状和成效
我县是农业大县,农业农村工作有一定的基础,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农业农村工作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不断呈现。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相关农业农村工作部门以及各镇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努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寓工作推进于服务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发展。我县在工作推进中,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到既积极又稳妥,通过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发展。完善组织网络。县镇分别成立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家庭农场”、“三大合作组织”发展目标,推动家庭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土地流转服务。创新土地流转平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政策法规服务平台,规范土地流转交易机制;实施培训指导。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运行进行培训,提高成功率;落实项目扶持。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努力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争取省、市资金的扶持;通过这些环节的工作,既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又保证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到工作开展稳妥、有序。
    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培育中不断成长壮大。到目前为止,我县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达到3000多个。种养大户1900多个,经营土地面积近23万亩,家庭农场已注册登记的有154个,其中还有省、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近1100个;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70家,在产品销售、创造利税、吸纳农民就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农村工作中的作用逐步显现。实现了农业的规模化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使农业的规模效益得到体现,特别是高效农业,目前我县的瓜果、花卉苗木生产创造了很好的亩均效益;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使农民既有土地租金,又有务工工资,为农民增收提供了条件;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新型经营主体带来了新的农业经营模式,改变了过去龙头企业原料供应分散和货源不稳定的弊端,同时又稳定了农产品销售渠道,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实现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为农民提供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把服务渗透到各个生产环节,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把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有力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力。
    二、清醒认识存在矛盾和问题。
    虽然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应予充分肯定,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在发展和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矛盾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刚性规定和农民观念偏差的矛盾。一方面是中央明确规定,土地流转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另一方面是农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土地的依附性,造成农民具有很强的恋地、惜地情节,或对流转心存疑虑,或觉得流转收益不大,因而积极性不高,不愿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从而影响土地整村连片流转;二是收益预期和实际效益的矛盾。除高效设施农业外,我县家庭农场主要是粮食种植,由于土地租赁费、柴油、劳动力等费用的大幅上涨,导致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成本过大,收入难以增加,从而制约了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三是现代农业对经营者要求较高和现有经营主体素质偏低的矛盾。虽然现有家庭农场主都是农民,有多年从事农业生产的经历,具有一定的种植、养殖经验,但对现代农业科技、农产品市场的接受和驾驭能力有限,难以有效承担现代化农业发展重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也是由农民组成,他们在技术、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的能力也亟待加强,同时,要着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后继有人的问题;四是现代农业投入较高和农民资本不足的矛盾。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存在工商资本外行做不好,农民资本不足做不大的现象,我县由于受财力限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资金有限,信贷支持、财政补贴、项目扶持都难以适应实际需要。
    三、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
    1.以贯彻中央和省市规定为准则,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方式,也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工作,在推进过程中,要坚决贯彻中央文件,既要看到其必然性,积极引导,又要看到其长期性,循序渐进,不能不顾条件,一味追求流转速度和规模,更不得以任何名义搞强行流转,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一要以细致的思想工作保障流转。帮助农民解放思想,放弃陈旧的小农观念,积极投身现代农业的建设,主动参与土地流转;二要以发达的二三产业带动流转。积极发展农产品深度加工产业,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观光旅游、休闲农业,让农村劳动力得到充分的转移和就业;三要以产业规划推动流转。认真做好农业产业规划,积极培植农业主导产业,推动农业积极向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形成有利于土地流转的产业布局,让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现代农业效益;四要以完善的保障机制促进流转。建立和完善土地交易平台、社会保障和风险保障等机制。切实发挥县、镇农业用地产权交易平台的作用,规范土地流转,保障农民利益。参照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对土地流出农户实行奖励保障措施。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有效降低和化解土地流转风险。
    2.以提高效益为根本,增强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的吸引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其根本目的一是稳定农业,二是提高效益,要通过多种途径,努力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收入。一要探索创新经营方式。对于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可以借鉴上海松江家庭农场种植+养殖的模式,也可以借鉴浙江宁海家庭农场种植+林果的模式,引导和帮助他们发展一部分高效农业和养殖业,提高家庭农场经营的效益;二要努力争取政策支持。中央和省市都有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规定,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主动服务,帮助他们包装项目,用活用足用上级扶持政策,同时,我县也应增加财政扶持力度,提高补贴资金、扶持引导资金、奖励资金的标准。
    3.以规范经营为目标,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化解“谁来种地”之忧的根本举措。我县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有了一定的量,关键要在规范化发展上求突破。一要明确重点。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使家庭农场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二要搭建载体。以示范社创建活动为载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拓宽合作领域,强化服务功能,带动更多的纯农户、弱小农户、老年农户增加收入;三要拓展培育领域。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利于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要积极鼓励引导,要加快制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办法,注意风险防范,防止损害农民利益;四要加大培训力度。现代化的农业要有现代化的人,没有高素质的人,种子再好、肥料再多、机械设备再先进,也无法发挥应有的功效。要制定和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扩大培养培训规模,制定专门政策,选择一批有知识、肯吃苦的农村青年加以培训,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现代农业领域创业,加快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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