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随着一批敬老院的建设、使用和一批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我县五保供养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但现行的五保供养经费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五保供养事业的快速、持续发展。
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 “界别活动周”期间,有关部门、镇和敬老院工作的同志向社会福利与保障组委员反映:目前我县的五保供养经费是从村三项资金中列支的,一方面,由于村三项资金每年都是定额的10万元,分别用于村五保供养经费、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此长彼消,新增一个五保对象或提高一下供养标准就要影响其他两项经费。另一方面,我县各村五保人数不平衡,有的村仅供养经费一项就占去了三项资金的一半多,因此村干部对五保供养工作的积极性不高,造成了部分村尤其是经济薄弱村五保户“应保尽保”目标难以实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尚有100多个应保未保的对象,因经费落实不了,只能享受农村低保。为保证在院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集中供养标准还将逐年提高,并会与散居供养人员适当拉开档距,如果供养经费渠道不变,村里多送一个五保户入院供养,其经费支出就会增加,这样,势必造成集中供养率难以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难以保证,弱势群体的权益难以保护。
根据社会各界的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建议县政府优化现行的供养经费机制,将五保供养经费从村级三项资金中划出,单设专户,以县集中统筹使用,从根本上解决全县应保尽保的问题,推动五保供养工作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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