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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定社区干部队伍,夯实社区工作基础的建议

 

第一期

作者:办公室、社法委              发布时间:2013-05-29

我县城区现有19个居委会,120多名社区工作者。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区人口不断聚集,社区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社区日益成为城市社会管理的重心、人民群众生活的家园、基层民主政治的舞台、社会稳定和谐的载体,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日显重要。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的社区干部队伍不断发展,他们爱岗敬业,忘我奉献,在复杂问题和矛盾面前勇挑重担,积极主动为政府分担解忧,已成为我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支重要依靠力量。但是,随着政府职能的不断延伸,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日趋繁重,社区队伍建设也出现了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区管理服务职能的不断扩大与社区工作者人手偏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的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的政府功能重心下移,社区形成功能比较齐全的“小社会”。诸如征地拆迁、普法教育、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和谐创建、民政救扶等等。目前我县城区每个社区有社区干部4—7人,仅南园社区为8人。相对于不断加大的工作量,社区干部人手偏少情况越来越突出。
        二是社区工作繁杂压力大与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偏低的反差日趋突出。一方面社区干部事务繁杂、压力较大,另一方面,他们的报酬却捉襟见肘。据了解,目前社区干部中,工龄长、职位高的月工资最多也就是2500元左右(扣去养老、以及通过考核发放的工资等,实际发到手1400多元),最少的仅1000元,社区干部退职后,月生活费仅500多元。社区干部职责权利不平衡,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已影响到社区干部队伍的稳定。
         三是社区后备力量不足对社区干部结构的影响日渐突出。我县城区居委会曾于2001、2006年先后公开招聘过社区干部,至今已七年没有招录人员。加之每年都有一批工作年限长、年满50岁的社区干部退岗(据了解,今年城区就有11人到龄退岗),社区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现象越来越显现。
        为稳定社区干部队伍,夯实社区基层组织基础,建议:
         1.科学合理配置人数。根据扬政民(2013)57号关于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建设和谐社区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统筹配置社区人员职数,并足额配备到位,从而为社区居民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2.提高工资报酬待遇。认真研究解决社区干部待遇问题,并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养老、医疗及工资标准,切实解决社区干部工资待遇偏低问题。要研究建立专职社工工资福利待遇的自然增长机制。为社区工作者提供稳定、公平的保障,促进社区干部队伍的稳定。
         3.加快后备人才培养。采取多种方式选拔吸纳一批热心社区工作的年富力强、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本地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和社会优秀中青年人才充实社区干部队伍。同时,加强在职社区干部队伍的培训,不断提升社区干部的整体素质和依法办事、服务居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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