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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医队伍建设的建议

 

第六期

作者:县政协社法委、医卫人口组              发布时间:2015-10-20

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村医是农村居民健康的“守护人”。全县15个镇区现有村卫生室2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1个,在岗村医863人。
近年来,县卫计部门高度重视村医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定向培养工作,目前已有105名本县籍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列入全市乡村医生定向培育工程项目,参加南通卫校农村医学专业学习。但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全县村医队伍 “三低一高”(学历低、水平低、待遇低、年龄高)现象严重,不仅人员数量不足,而且待遇较低,缺乏吸引力,造成现有人员思想不稳,村医队伍现状令人担忧。
1、村卫生室建设滞后。由于投入不足,全县村卫生室建设不够平衡,部分卫生室用房破旧。卫计部门2014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县有14个村卫生室房屋属于乡村医生自建房或租赁房,村卫生室1266间业务用房中有247间房屋有墙体裂缝、漏雨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2、村医队伍出现断层。长期以来,由于村医半农半医身份,缺乏保障机制,待遇保障水平较低,他们执行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退休后每月养老金仅为500至600元,导致不少村医外流、转行,有的卫生室甚至返聘70多岁的村医,以维持村卫生室的基本运转。
3、村医服务能力亟待提高。村医队伍平均年龄50多岁,知识结构老化,整体素质不高,大多不会使用电脑,难以承担“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为此,我们建议:
1、充分认识村医队伍的重要作用。村医是与农民朝夕相处的医疗人员,承担着农村居民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不可替代的网底。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今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有力举措,通过多种途径,加快建设一支能够满足基层群众需求的村医队伍。
2、加大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对村级卫生室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政府举办、集体所有、镇村医生无偿使用的原则,建立村卫生室建设专项基金,用于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医疗设备投入、办公和人员培训等,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行,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3、提高村医报酬待遇。提高村医报酬待遇,让村医享有一定水平的社会养老保障,是解决村医队伍稳定和发展的核心问题。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我县现状,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我县村医特点的薪酬制度,建立稳定的报酬增长机制,可参照村干部标准为村医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以解决村医的后顾之忧,从而调动村医工作积极性,有效稳定农村医疗队伍。
4、建立和完善村医补充机制。着力推行镇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村医作为镇卫生院的派出人员,纳入镇卫生院人员统一管理。同时,通过定向培养当地农村青年,逐步优化村医服务队伍,切实解决村医人才短缺问题。
 
                          (县政协社法委、医卫人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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