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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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社法委、提案委
发布时间: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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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关系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直是老百姓最关注、社会最敏感的话题。近年来,我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强化源头管控,构筑监管网络,建立健全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全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够平衡,监管机构尚不健全(全县15个镇区仅氾水、曹甸、望直港、射阳湖、柳堡镇设立了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食品安全隐患较多,已成为影响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的现实问题和主要困惑。由于经济条件、思想观念和利益驱使等方面原因,一些镇、村小餐饮、小食店基础条件较差,婚丧喜庆举办的农家宴监管往往呈“真空”状态。为此,建议:
1、强基层。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四有”(有人、有岗、有责、有手段)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监管网络,对没有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镇,要尽快增设工作机构,努力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全覆盖。
2、夯基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工作实际,统筹解决镇级监管人员、场所、设备、经费等问题,特别是要抓好现有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人负责、有人监管、有人落实,筑牢农村食品安全保障防线。
3、抓重点。突出抓好农村学校食堂、农村群体性聚餐、农家乐等重点部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全县农村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
4、建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运行机制、信息预警机制、防范监控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等长效机制,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开展。
(社法委、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