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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办公室关于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

 

宝政协办(2012)12号

作者:县 政 协 办 公 室              发布时间:2012-04-13

各专委会、界别委员工作组,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
  为切实加强政协宣传报道工作,扩大政协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政协事业的发展,根据我县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
  1、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服务赶超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
  2、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组织委员视察,举办专题论坛和工作研讨,深入开展“界别委员活动周”等重大专题活动,在促进党政科学决策中所做的贡献;
  3、充分发扬民主,努力促进团结,认真办理委员提案,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新作为;
  4、政协委员立足本职岗位,切实履行委员职责,为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献计出力的典型事迹;
  5、推进政协工作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加强自身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二、任务要求
  1.县政协办公室及各专委会,通过向政协系统简报刊物和其他新闻媒体报送稿件,稿件内容主要是宣传政协工作动态、反映社情民意、撰写理论或调研文章等。
  2.具体任务:办公室及各专委会每年被市级以上媒体(含市级)采用的工作信息用稿不少于2篇,理论或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学习与交流》内刊报送工作信息,各界别工作组每两个月不少于1条,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每季度不少于1条,每年形成反映政协工作的理论和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三、奖励办法
  县政协办公室、各专委会,各界别委员工作组、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宣传我县政协工作的信息、理论或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含市级)被采用的稿件数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每增加1篇可享受如下奖励:
  1、被市级刊物采用的,信息类每篇奖励50元,理论及调研文章类每篇奖励100元;
  2、被省级刊物采用的,信息类每篇奖励100元,理论及调研文章类每篇奖励200元。
  3、被国家级刊物采用的,信息类每篇奖励200元,理论及调研文章类每篇奖励400元。
  4、新闻稿件的报送与信息报送工作结合进行、分类登记、参照考核,被各级刊物重复采用的信息和新闻稿件按最高级别计发奖金。
  5、县政协办公室每半年对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和新闻稿件刊播情况统计通报一次。每年年底,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金,评选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6、宣传报道工作列入各委、组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其他工作一并进行考核。
  四、组织实施
  1、各委、组要高度重视政协宣传信息工作,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县政协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审查把关工作。
  2、对外报送宣传报道稿件报送县政协办公室登记存档,并及时在县政协网站添加。
  3、努力研究和探索政协宣传报道工作的新手段和新方法,要发挥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的优势,整合力量,强化宣传报道工作。
  4、进一步加强同新闻单位的联系,主动提供报道线索,编写、拍摄、收集、整理稿件资料,组织、协调、配合开展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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