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三届政协常委,本会各专委会、界别委员工作组,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
经主席会议协商,决定召开县政协十三届四次常委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2年9月19日下午3:45在县行政会议中心二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会议。会前组织视察,请各位政协常委下午2:50在行政中心二楼平台西侧广场集中乘车,参加视察。
二、会议主要内容
视察生态新城有关重大建设工程;听取县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新城建设情况的通报;开展协商。
三、会议对象
1、参加视察对象
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县政协各专委会主要负责人,全体政协常委,邀请县政府领导参加。
2、参加会议对象
出席:县十三届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
列席:政协各委办非常委的负责人,各界别委员工作组组长,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工作组长),政协调研组成员;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领导参加会议;邀请县人大办、政府办,县生态新城建设指挥部、发改委、教育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国土局、规划局、服务业发展局、房管局、金融办,安宜镇政府,振宜公司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请全体与会同志妥善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
县 政 协 办 公 室
二O一二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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