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政协欢迎您!                 宝应县委宝应县人大宝应县政府宝应县政协  
  • 1
  • 2
您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关于开展2012年优秀提案、优秀委员、优秀界别委员工作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评选活动的通知

 

宝政协办(2012)37号

作者:宝应政协              发布时间:2012-11-07

各专委会、界别委员工作组,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
县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以来,各专委会、界别委员工作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赶超争先、富民强县”的总体目标,充分履行职能,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现就开展2012年优秀提案、优秀委员、优秀界别委员工作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评选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提案条件
1、提案选题能够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我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
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高度关注的问题。
2、提案内容有情况、有分析、有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提案办理后,效果较为明显;或正在办理中,受到群众的欢迎,社会影响较大、评价较高。
(二)优秀委员条件
1、认真参加县政协及委组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学习政策、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参政议政能力和履职为民热情。
2、积极参加县政协及委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能在专题调研、视察、协商、监督、议政等方面主动表达意见,为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建言立论;加强同各界群众的联系,积极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一年内至少提交一件有质量的提案;关爱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为促进赶超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尽心尽力。
3、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进步明显,做爱岗敬业的表率、艰苦奋斗的表率、无私奉献的表率、廉洁奉公的表率。
4、积极参与、服务工业经济发展,广交客商朋友,提供有价值的招商引资信息,为创新创业、项目引进、项目建设作出一定成绩。
(三)优秀界别委员工作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条件
1组织委员开展各类学习活动,提高思想素质和履职能力。
2按照县政协常委会确定的工作要点和本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委员就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咨询等活动,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3密切联系群众,倾听各方面意见,积极反映群众心声和合理诉求。
4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增进友谊和团结,帮助化解社会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5积极宣传、推介委员业绩,宣传和通报本组的活动情况。
6配合县政协有关专委会的活动,完成县政协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7、具体评选条件参照宝政协办(2012)11号《界别委员工作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二、评选办法
(一)优秀提案评比
优秀提案按10%的比例进行表彰,政协提案委员会按15%的比例提出候选提案,约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听取委组负责人和提案委员会成员意见,在此基础上报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二)优秀委员评比
1、开展委员述职:以界别委员工作组为单位开展书面述职,采取委员填写履职情况调查表、述职、工作组评议的程序进行,同时做好述职评议记录,收集相关资料(指委员履职情况调查表、书面述职材料和优秀委员推荐表)。
2、开展民主推荐:以界别委员工作组为单位,在委员述职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推荐名额约占本组委员总数的10%。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优秀委员评选工作参加全会期间所属界别工作组评选。
3、组织审定:在委员述职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三)优秀界别委员工作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评比
由县政协办公室和各专委会根据城区界别委员工作组和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活动开展和履职情况,在各界别、各镇(区)工作总结和自评的基础上,按照城区界别工作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各5个的推荐名额,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报主席办公会议审定。
三、表彰
县政协表彰优秀提案和优秀委员、优秀界别委员工作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的结果向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各镇(区)委员所在单位(社区、村)通报。县政协办公室将对优秀事迹分期在政协《学习与交流》刊物以及其他媒体进行宣传。
四、加强评选工作的领导
各委组要切实重视遴选、评议工作,发挥评优评先工作的激励作用。城区各界别工作组组长作为本组评选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做好有关组织发动工作,对委员履职情况要认真审阅,相关专委会做好协助指导,同时要做好农村委员的参评工作。各位委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参加评选工作。各界别委员工作组,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2012年12月10日前要将《宝应县政协委员述职表》、《2012年优秀委员推荐表》和本组工作总结以及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自评情况报县政协办公室。各组要及时收集委员履职情况调查表,作为小组档案资料,落实专人保存,以便开展委员任期内的评选、总结工作。
 
 
 
 
 
县政协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Copyright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应县委员会。 版权所有 苏ICP备02064261号

电话:0514-88282106 邮箱:byzxbgs@126.com

地址:宝应大道88号 邮编:225800 技术支持:宝应县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