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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文化发展步伐 推进全面小康建设进程

 

——关于加强我县农村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作者:县政协专题调研组              发布时间:2011-05-31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民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综合工程。如何进一步在全县农村大地上植造文化绿洲,为新农村建设插上文化的翅膀,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的精神需求,是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紧迫课题。为探究全县农村文化建设的路径,我们调研组在政协领导的带领下,深入全县部分乡镇,通过座谈了解、现场察看、汇总表格、分析研究,初步掌握了全县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及基本特点。
近几年,沐浴着党和国家加快农村文化建设的春风,我县农村文化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天地。各级干部对农村文化的认识不断深化,理念不断创新,关注程度明显增强,文化建设的大环境正在优化,农村文化风貌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一是阵地建设全面推进,配套设施尚须完善。突出表现在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有了一个大的飞跃,全县14个镇文化站经过新建、扩建或调整,站均建筑面积从三年前的460平米扩大到目前的850平米,增长接近一倍;站均图书藏量从三年前的7500册发展到目前的12000册,增长60%。尤其是新建的文化站起点较高,曹甸镇投资近300万元在新开发的镇中心区域,新建了1500平米的文化中心;柳堡镇新建了近2000平米的文化中心,文化站和“二妹子民兵班活动基地”资源共享;鲁垛镇先后拿出了六套调整方案,终使站房达到省级标准。全县共建有村文化室125个,农家书屋近百个。全县有线电视入户18万户,农村覆盖率达72%,各镇自办广播节目有效运转。同时,一批文化广场、晨练健身点、球场也如雨后春笋,成为广大农民群众愉悦身心的好去处。文化阵地确实今非夕比,但由于财力紧张,个别文化站还未能达到省标,有的地方虽然站房建好了,配套设施、器材难以跟上,致使文化站的整体功能还未能得到很好的发挥。
二是群文活动丰富多彩,特色品牌有待培育。各镇文化工作能够注重挖掘和利用地方文化资源,围绕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农民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民俗文化、企业文化、节日文化、广场文化等各类文化多彩多姿。山阳镇率先发起的三年一届的“白马湖区域联谊”活动已持续近20年,曹甸镇“淮剧沙龙”定期进村入企义务演出,范水镇发起的“里下河八县市歌会”具有较大影响,镇文化广场经常出现上千人表演、健身的壮观场面,西安丰镇农民自办的舞龙队省市有名,夏集“锣鼓车”、黄塍“三人花鼓”、曹甸“十番锣鼓”、鲁垛“乱针刺绣”均是具有地方独特个性的文化资源。文化活动和文化资源虽然丰富,但真正在全市乃至全省叫得响的文化品牌屈指可数,有待于进一步的挖掘,加工、培植、打造。
三是文化队伍基本稳定,人才结构亟需优化。目前,全县农村文化站共有在岗人员 48人,站均超过3人,大多数站长或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文化专长和组织文化活动的能力, 其中能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的也大有 人在。近三年,组织创作达县级以上水平文艺节目160多个、书画摄影作品280多件,撰写群文论文90多篇,部分文艺作品在省市获奖。业余文体团队发展到86 个,文化经营户发展到170多户。虽然文化站在岗人员近50人,但在编人员仅占三分之二,少数人员已临近退休,其余为聘用人员和临时人员。由于编制紧缺,导致文化人才进不来,使得农村文化人才后继无人,村级文化骨干甚至出现断层。部分镇文化经费严重不足,有的甚至全年包括工资仅有两、三万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人员的积极性和文化活动的开展。
四是送文下乡经常开展,社会合力还要增强。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县文联经常组织文艺界人士送文化到镇村,送文艺演出、送电影、送戏曲、送春联、送健身器材形式多样,还组织县城机关、企事业单位送图书下乡。近两年,县政协结合“委员活动周”的开展,积极组织政协委员中的文艺骨干,深入镇村慰问演出、现场泼墨,受到广大农民的好评。尽管送文化下乡取得一定效果,但还没有真正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送文化下乡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总体来讲,全县农村文化建设发展的势头良好,效果明显,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形成良好道德风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不容忽视。分析存在的不足,究其根源有三个方面的落差。
其一:舆论重视和行动忽视的落差。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各级干部对文化建设的重要性逐步形成共识,但也有少数干部认识上存在一定偏差,他们总认为经济发展是硬道理,文化建设是软任务,又不是主要考核指标,在当前经济工作十分繁重、乡镇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精力和财力都难顾及文化建设,因而导致舆论上十分重视、思想上不敢轻视,而行动上容易忽视,使得快速的经济发展和滞后的文化建设不相协调,农村文化产业还没有能够有效启动。
其二:文化需求和文化产品供给的落差。由于农村文化整体水平不高,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与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差距较大。不少农民虽然文化生活较为贫乏,但他们对文化形式也有一定要求,既十分渴望传统文艺形式在继承中创新,又热切期盼新兴文化产品在探索中传播。这就要求我们围绕为民服务,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生产更加优秀的文化产品来服务农民大众。
其三:集镇文化和村级文化的落差。镇村文化的不平衡性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从集镇来讲,文化阵地、文化人才、文艺演出基本能发挥一定的影响力,但村级文化还显得十分薄弱,一半左右的行政村还没有文化活动室。加强村级文化建设、使村民共享文化成果的工作任重道远。
缩小三个落差,致力文化均衡,应是我们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一个根本方向。尤其在加速新农村建设的新时期,加快农村文化发展,不仅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生动体现,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更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就如何实现全县农村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以加强目标考核为核心,加快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制度化
一是要健全农村文化发展的制度。要严格按照中办和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确保五个“纳入”,也就是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要明确农村文化建设的目标。尽快制定和完善加快全县农村文化建设发展的专项规划,纳入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2006年,省、市均出台了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建议县委、县政府尽快制定我县的实施意见,重点突出文化设施建设和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是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考核。应按上级《意见》要求,建立党委、政府农村文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经济、文化一体化考核,把发展农村文化列入全面小康标准、评选文明乡镇、评估党政工作的指标体系之中,加大文化建设考核分值的比重,并形成奖罚机制,真正落实党委、政府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要责任。
四是要把握农村文化建设的导向。文化是农村改变面貌、走向小康不可或缺的动因。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基层干部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的关系,真正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促进经济和文化同步发展、比翼双飞。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用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去抵御封建迷信、赌博等消极现象,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精神文明阵地。
二、以加强阵地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文化投资多元化
对于农村文化事业的投入,尤其是以阵地建设为重点的设施投入,要不断拓展思维、拓宽渠道,形成政府主办、社会联办、群众自办的多元投入机制。首先,镇级政府是投入的责任主体。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应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确保文化阵地的正常运转和必要的文化活动经费。其次,县财政要给予一定扶持。建议县政府设立农村文化建设补助资金和奖励基金,用于补助大型文化设施建设和鼓励农村文化建设的先进乡镇。第三,要积极向上争取。通过积极包装项目申报,争取省以上对乡镇文化站和送文化下乡活动的专项补助资金。第四,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引导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个人共同参与农村文化建设,通过社会联动,实现互惠互利、多方共赢。
文化阵地建设还应与其他活动阵地建设进行有机嫁接。绿化广场融入地方文化内涵和时代特点,就能成为一个教育和启发群众的文化阵地。村文化室和农家书屋、卫生服务站、农民科技学校、党员活动室、老年人活动室综合建设、资源共享,不仅可以使投入的效益最大化,还可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农村提供复合式服务。
同时,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县财政应集中财力,每年在县城实施一个重点文化项目,如剧场、少年宫、图书馆、文化馆等,可以新建,可以维修扩建,还可以调节存量改建;可以政府引导,招商引资,市场运作。这样,既有效避免县城人口数倍增长而文化艺术场所相对下降的现象,又可以为广大农民享受城市文化提供有效阵地。
三、以培育品牌特色为抓手,加快推进文化活动载体多样化
要找准农民群众的“共鸣点”,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培育特色,打造品牌,切实增强农村文化活动的凝聚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一是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不断适应农村人群结构的新变迁、工作规律和生活规律的新变化,创新文艺活动方式,从单一性、浅层次、小规模向多样化、高层次、广泛性方向转变。 针对农村仍然存在着迷信、赌博等消极现象,在活动内容上融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加孝敬长辈、邻里和睦、计划生育、法律知识、科技致富等内容,既做到寓教于乐,又传播 先进文化,让农民群众在健康、高尚的文化活动中找到“精神家园”。针对乡镇企业发展迅速、企业员工十分集中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文企联姻、共促并进的新途径,既组织企业共办文化站,又努力让文化站成为企业的学习阵地,成为企业的文化顾问、文化代理,为企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二是要注重挖掘和培育特色品牌。对全县各镇特有的民间文艺形式,要因势利导,实施文化品牌战略,保护农村文化特性。对锣鼓车、蛤蚌舞、三人花鼓、十番锣鼓以及硪号子、秧号子等具有鲜明地方特点又面临失传境地的艺术形式,要组织文艺界专业人士加以深入挖掘、恢复、提高和包装,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品牌。大力创建“民间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之乡”,培植“一镇多品、一村一品”,使农村特色文化更显艺术魅力和时代精神。
三是要定期举办全县农民艺术节。农民艺术节是农民群众易于参与、乐于参与、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平台。通过政府搭台、市场运作、农民主演的形式,每隔三年左右,举办一届农民艺术节,让农民欢度自己的文化节日,把农民艺术节办成农民展示自身形象、相互切磋技艺、歌唱美好生活的重要品牌。通过各类民间艺术比赛,大力推进各种民间艺术形式的传承和完善。
四是要努力嫁接新兴文化载体。要依托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运程教育网络等,积极采取共建方式,加快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使县、镇文化单位逐步具备数字化信息服务的能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丰富的文化服务。同时,进一步提高有线电视覆盖率,加快数字化推广进程。
四、以强化人才保障为目的,加快推进文化队伍网络化
要通过建立文化人才数据库、培养农村文化带头人、组建文化志愿 者队伍、给予政策扶持等多种途径,加快形成覆盖全县农村的文化队伍组织网络。重点要建设好“四支队伍”,即文化管理者队伍、文艺表演队伍、文化指导员队伍和文化经营者队伍。要创造条件为他们提高素质、施展才华、服务文化提供保障。
第一,要给予编制保障。应重新核定乡镇文化站管理人员编制,从目前看缺编较多,要通过适当增加编制、对外公开招考、加强实绩考核,大力选拔年轻有为的文化后备干部,并采取鼓励政策,顺畅文化单位内部合理流转的通道。
第二,要给予待遇保障。不仅文化站在编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要足额拔付, 对于正式聘用人员且工作考核合格的,也要制定相应的待遇标准,在养老保险、接受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一视同仁,还要对村文化室管理人员、公益性文艺团队、文化志愿者等给予一定补贴扶持,激发他们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
第三,要给予业务保障。坚决克服文化干部在职不在岗、充当“别动队”的现象,明确他们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确保他们的主要精力用在文化活动、文化建设、文化发展上。对各类文化人才的技能培训和能力培养,要立足全县制定计划,加强和上级文化部门、文化院校的挂钩联系,理顺培训的环节和渠道,进一步提升文化人才的业务水平。
五、以县城带动农村为方向,加快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
要围绕“县城文化抓提升,农村文化打基础,城乡统筹抓互动,以城带乡促全局”的要求,充分发挥县城文化的示范、辐射、带动功能,推进农村文化的全面繁荣。
⑴提高“送文化下乡”的组织程度。建立“送文化下乡”的长效机制,制定每年“送文化下乡”的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文化大篷车”、“文艺轻骑兵”的作用,促进县城文化多下乡、常下乡,使“送文化下乡”活动正常化、规范化。县剧团要常年深入镇、村、场头、厂区演出,要多组织科教电影和农民喜闻乐见的影片到村放映,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精神食粮。
⑵加强结对文化帮扶。要组织和发动县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施“文化共建”工程,形成扶持开展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合力。文化帮扶不仅仅是文化部门的事,也是各部门的事,各社会力量都应参与到文化帮扶工作中去。建议宣传文化部门拿出具体结对帮扶方案,通过组织全社会参与,同心协力去治理农村的“文化沙漠”。
⑶开展文化专业人才联系点活动。要积极发挥县城文化单位专业人才的才智,组织一批骨干和镇村挂钩,开展文化指导工作,在艺术生产、活动开展、剧本曲目、素质提高等方面给予具体辅导,并把他们为基层服务的绩效纳入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工作。尤其在文艺创作上,要贴近农村、贴近农民,善于启发和运用农村民间文艺人才的聪明才智,和他们共同挖掘开发出群众欢迎的文艺作品。
⑷建立农村文化产品政府采购体系。对戏剧到农村演出和 电影到农村放映,要制定专门的统筹政策,可由县、镇政府每年定向筹集部分专项资金,采取由政府购买或补贴文化产品等方式,将经费根据演出和放映场次核定给剧团和电影系统,为农民提供免费文化服务。剧团和电影系统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提高演出质量和放映质量上来,既为农民提供“文化大餐”,又提供“文化快餐”。
六、以整合优势资源为目标,加快推进农村文化产业市场化
根据各地自然、文化、历史资源状况,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发挥优势,面向市场,加快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一方面,整合民间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民办文化。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等形式,鼓励农村文化带头人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引导文化专业户相互联合,携手走向市场,向非 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变文化资源优势为文化产业优势。文化单位也要积极拓展文化经营,把部分文化阵地走向市场,走“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的路子,进一步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另一方面,整合区域文化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大力培育和发展生态 文化业 、民俗文化业、休闲文化业等新兴文化产业和新的文化业态,在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实现 区域资源共享。如射阳湖、西安丰、曹甸区域可联合打造生态旅游、红色旅游、民俗旅游。水泗荷园景点要在嫁接古文化、荷文化方面多下功夫,曹甸在建的苏中公学纪念馆和拟建的农具展览馆要在挖掘文化内涵、提升展示品味上多做文章。通过文化资源的挖掘,既可以较好地展示地方文化形象,又可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同时,积极培育新兴文化产业。立足现有基础,着眼未来发展,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下,加强对演艺、会展、网络服务等产业的鼓励和扶持,加强对农村民间艺人的引导和服务,加强对文化中心户的催生和培育,不断拓展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和物质载体,更好地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文明、享受愉悦、享受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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