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政协十三届十三次常委会议的通知
宝政协办〔2014〕14 号
县十三届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本会各专委会、各界别委员工作组、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工作组):
经主席会议协商,决定召开县政协十三届十三次常委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4年6月20日下午2:30在县行政中心西广场集中乘车视察,视察结束后于3:45到县行政会议中心二楼视频会议室开会,时间半天。
二、出、列席会议人员:
1.参加视察:县十三届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邀请县政府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和县服务业发展局主要负责人。
2.参加会议:县十三届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协各委办非常委负责人,界别委员工作组组长,各镇(区)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工作组长),调研组成员;邀请部分政协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领导,县政府办公室、县服务业发展局、旅游局、商务局、国土局、规划局、交运局、文体广新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安宜镇、开发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三、会议内容:
听取县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工作情况的通报;县政协调研组汇报调研工作;协商发言。
请全体与会同志妥善安排工作,准时出席会议。
县 政 协 办 公 室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