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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县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宝政协办〔2015〕2号

作者:宝应政协              发布时间:2015-01-07

各位委员:
经县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并报请县委同意,政协宝应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13日至16日在县城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席会议人员:县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全体委员。
二、列席会议人员:在宝的省、市政协委员;县政协历届老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民主党派、县工商联(驻会)、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非委员的负责人;各镇(区)专职统战干部;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政协机关非委员的负责人及离退休干部。
三、请各位委员、列席人员1月13日上午8:00至9:00到县城华美达大酒店附楼一楼大厅报到(各界别工作组组长8:30前报到),报到后,请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准时参加各项活动。上午9:30请各位委员到行政会议中心报告厅参加大会预备会议,10:00请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到县行政会议中心报告厅参加开幕大会。
四、邀请县四套班子领导、历届老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各部委办局(含副科级机构)、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各镇党委书记,出席开幕大会(开幕大会定于1月13日上午10:00在县行政会议中心报告厅举行);县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大会协商发言(大会协商发言定于1月15日上午8:30在县行政会议中心三楼一号会议室举行);县四套班子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历届正职领导出席闭幕大会(闭幕大会定于1月16日上午9:00在县行政会议中心报告厅举行)。
五、请各位委员凭会议通知向所在单位请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者,须向县政协办公室书面请假。
六、请全体委员围绕县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征求有关界别人士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认真地撰写提案,征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参会时送交大会提案组或发送至县政协提案委邮箱。
 
 
县 政 协 办 公 室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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