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政协十三届三十六次主席会议的通知
宝政协办〔2015〕18号
县政协主席会议组成人员,各专委会,相关委员工作组:
经主席办公会议协商,决定召开县政协十三届三十六次主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5年8月12日上午8:30在行政中心西广场集中乘车视察,视察活动结束后在县政协6410会议室开会。
二、会议内容
听取县政府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情况的通报;会议协商。
三、出、列席会议人员
1.参加视察人员:县政协主席会议组成人员,各委办主要负责人,党群政法组组长;邀请县政府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视察。
2.参加会议人员:县政协主席会议组成人员,各委办主要负责人,党群政法组组长;邀请县政府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请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文体广新局、广电总台、团县委、妇联、文明办、综治办、关工委分管负责同志和部分县政协委员、社区负责人9:45至县政协6410会议室参加会议。
请相关同志妥善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
县政 协 办 公 室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