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政协十三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的通知
宝政协办〔2016〕4号
县十三届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本会各专委会、各界别委员工作组、各镇区政协工作组:
经主席会议协商,决定召开县政协十三届二十二次常委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6年3月3日上午9:00在县行政会议中心二楼视频会议室,时间半天。
二、出、列席会议人员:
县十三届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协委办非常委负责人,各界别委员工作组、各镇区政协工作组组长;邀请县委统战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三、会议内容:
(一)协商《县政协2016年度工作要点》和各专委会工作计划;
(二)进行专题学习,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县十一届纪委六次全会精神;
(三)通报县政协民主评议部门工作方案。
请全体与会同志妥善安排工作,准时出席会议。
县 政 协 办 公 室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