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政协十三届四十五次主席会议的通知
宝政协办〔2016〕21号
县政协主席会议组成人员,各专委会,相关委员工作组:
经主席办公会议协商,决定召开县政协十三届四十五次主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6年11月17日下午2:00,请参加视察人员在县行政中心西侧广场集中乘车视察,视察结束后到县政协4417会议室参加会议,时间半天。
二、会议内容
听取县政府关于提案办理和《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报;会议协商。
三、出席人员
1.参加视察人员:县政协主席会议组成人员,各委办主要负责人;邀请县政府领导,县政府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视察。
2.参加会议人员:县政协主席会议组成人员,各委办主要负责人;邀请县政府领导,县政府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请县卫计委、农委、商务局、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下午3:30前到县政协4417会议室参加会议。
请全体与会同志妥善安排工作,准时出席会议。
县 政 协 办 公 室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