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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各专委会、界别委员工作组,各镇(区)政协工作组: 为切实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县政协十四届二次常委会议协商通过了《政协宝应县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行职责的规定》,现予印发,希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政协宝应县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行职责的规定 政协宝应县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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