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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正气乔侍读

 

作者:王强              发布时间:2012-05-06

乔莱,宝应人,生于明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二月四日,卒于清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4年)七月二十一日,字子静,号石林,又号石柯。父可聘,官至河南道御史。 “以伉直著声”,史称其“廉直著声,为清流标鹄”。
  乔莱自幼“英敏绝伦”,聪颖好学。康熙二年举乡试,六年中进士,授内阁中书舍人。康熙十一年,充顺天乡试同考官,“矢心剔弊,无纤芥私”。官。康熙十七年,举博学鸿儒特科,乔莱以礼部主事赵随荐举应试,名列一等,改授翰林院编修,参与修纂《明史》。修史期间,乔莱克尽职守,勤于任事。二十四年春,乔莱因成绩优异,得充日讲起居注官。寻擢中允,纂修《三朝典训》,旋迁侍讲,再升侍读。
  正当此时,朝中有御史奏请于下河地方浚海口、泻积水,以拯救淮扬一带被灾七州县之民,而河道总督靳辅与受命主持此工程的安徽按察使于成龙各执一词,争论不休。淮扬水患之根源在于:清代漕运,“沿明旧制,自淮入河,以达会通。河既失故道,从安东入海,清口日淤,淮、泗泛滥,由洪泽湖以南诸河下注。”淮扬一带濒临运河诸州县,原皆筑有捍水之堤,但运河水位过高将危及堤身安全,一旦冲决泛滥,京师百万官民兵丁所赖以生存的南粮北运将因之阻断,故河臣为确保漕运安全无虞,乃于河堤上开掘多处减水坝泄水东流,于是“淮扬州县七,荡析离居,穑事俱废”。此时有御史奏请浚海口以泻积水,俾七州县灾民得复生理。康熙帝览奏后派专人前往勘察,结论是可行,遂出帑金,命安徽按察使于成龙董其役。而时任河督的靳辅却疏称海口高于内地五尺,疏海口则引潮内侵,更足为患,力主束水注海。由于于、靳二人各执一词、争论不休,康熙帝遂命廷臣公议。
  此事表面上是淮扬河工之争议,实则背后牵涉到当时朝中错综复杂的政治斗争。身为河督的靳辅之所以力主束水注海之议,就其内心本意来说也并非是完全出于工程本身利弊考虑。该工程浩大,需银近三百万两,人力、物力无算,可谓劳民伤财,而且未考虑到当地水乡地卑土湿的自然地理条件,若从靳辅之议,对民间的扰害程度可想而知。所以,靳辅之议与其说是河工新策,不如说是其施展的一个政治斗争手腕。而且,靳辅所主并非仅其一人之议,他的背后又有着很复杂的深层政治背景,所以靳辅之议实际上代表了当时朝中势焰方炽的明珠集团的利益。正因为有此背景,故当康熙帝命公议此事时,“廷臣多右河臣者”, 当此形势险恶、群臣缄默之时,乔莱虽身为词臣,却深以国计民生为念,决定挺身而出,直陈是非。康熙帝命以此事传问淮扬七州县藉之现任京官者,靳辅闻讯,“使其客以厚利啖君,君笑不应。”当时在京的淮扬士大夫群集乔莱府邸会商此事,乔莱当众慷慨陈词;“以朝廷言之,请帑至三百万,国用绌矣!题官至三百员,铨政乱矣!派夫至数十万,民力殚矣!以七州县言之,工未成,害不忍言,工既成,害又不忍言。未成之害曰筑堤,曰派夫;既成之害曰卖田,曰决河。……今日之事,当以死争之,功名不足顾,身家不足惜矣。”
  当日,乔莱入值日讲起居注,遂直言陈奏河工利弊:“若依于成龙之议,工也易成,百姓有利无害。若依靳辅之议,工也难成,伤损民田、民房、坟墓甚多。且堤高一丈六尺,束水一丈,水不由地中行,比民间房檐还高,伏秋之时,一旦溃决,百万生灵俱为鱼鳖,如何行得?”康熙帝疑其夹杂私心,遂问:“此事毋得有私,开河地方有尔庄地否?”乔莱坦然奏对:“臣宝应县人,开河地方在高邮、兴化、盐城、泰州,并不伤损宝应田地。只是这工原不是朝廷万不可已之工,原是皇上圣恩救百姓的。皇上行此救民之事,靳辅建此害民之议,此断断不可行者。”康熙帝闻其言深以为是,又问:“江北之人与尔意见相同否?”
  乔莱慨然奏曰:“俱与臣相同,臣等明日有公议进呈皇上。”次日,乔莱领衔进呈《束水注海四不可议》,略曰:河臣议开大河,筑长堤,堤高河宽,势必坏垅亩,毁村落,掘坟墓,惨有不忍言者,不可行一。河臣议先筑围埂,用车踏去埂内之水,取土筑堤,不知淮扬地卑,原无干土,况积潦已久,一旦取土积水中,投诸深渊,工安得成?成亦易坏,不可行二。河臣欲以丈六之堤束水一丈,是堤高于民间庐舍多矣,伏秋风雨骤至,势必溃。即当未溃之时,潴水屋庐之上,岂能安枕?不可行三。至于七州县之田,向没于水,今束河使高,田中之水岂能倒流入河?不能入河即不能归海,淹没之田何由复出?不可行四。议上,“河臣见之语塞。……于是河臣议遂寝。”
  乔莱的胸襟与气魄同时也令朝中高官大僚们肃然起敬:吏部尚书李之芳揖之曰:“知、仁、勇,先生兼之矣。”户部尚书梁清标叹曰:“江淮之间可谓有人!”
  朝廷关于兴修淮扬河工的重大决策因乔莱挺身而出、据实直陈而得以趋利避害、谨慎施行,但乔莱却也因此而触犯权贵,深遭忌恨。最终于康熙二十六年罢归,从而结束了二十年的仁宦生涯。
  罢官南归后,乔莱于故乡宝应县治之东北隅购得隙地一区,治以为园,名曰“纵棹园”。乔莱虽息影官场,隐居田园,但仍心系国计民生。他十分关心家乡的地方事务,凡“桑梓利病,如筑子婴堤、启闭涵洞、募派夫役等事,侃侃为当事言之,常得所请,乡里多蒙其利”。
  康熙三十三年春,有旨命其入京居住,至京后居未半载而病卒,“朝野莫不悲之”,时年五十三岁。后由其子崇烈扶柩南归,葬于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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