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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宝应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优秀政协委员梁星菊

作者:宝应县政协社法委 耿丽娜              发布时间:2014-05-12

在宝应县人民法院,有一位美丽善良、忠诚执着的女法官。当她穿上法袍,坐在高高的审判席上时,她是天平的守护者;当她耐心调解群众纠纷时,她是定纷止争的使者;当她敲响法槌惩恶扬善时,她是正义之声的化身。她以对公正的追求、对事业的忠诚、对生活的热爱,诠释着人民法官的风采,成为宝应法院岗位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她——就是宝应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优秀政协委员梁星菊。
1985年,梁星菊以优异的成绩考进宝应县人民法院,20多岁的她从踏进法院的那天起,就立志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30年来,她用青春和汗水,一步一个脚印地履行着自己捍卫法律的信念,树立起新时期人民法官亲民爱民、正义善良的良好形象。任审判员,她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均为全院第一;任民一庭庭长,她被评为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和扬州市“保驾护航女卫士”,民一庭获评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任副院长,她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并当选江苏省首届十佳女法官和全省“三八红旗手”。
敬业精业的女院长
身为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梁星菊对案件质量要求极高。她“不喜欢呆在办公室里听汇报”,更愿意到办案一线现场办公,及时开展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将尊重和理解贯穿案件始终,把冰冷的法律演绎成温情的法理,以可亲、可敬、可信的人格魅力和超凡的群众工作能力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
一起离婚案件,让承办法官颇感为难。该案中,夫妻双方婚后共同打拼,不料苦尽甘来之时,男方却因外遇数次起诉离婚。双方打官司期间,女方深受刺激,长期闭门不出,并扬言如果判决离婚就死在法院。承办法官将情况向梁星菊汇报后,她敏锐地感到案情重大,“如果处理不好,女方极易作出极端举动。”为此,梁星菊多次上门与女方交流,从情、理、法各个方面对女方进行开导,鼓励她走出心理的阴霾。了解到女方有一上初中的女儿,梁星菊又来到学校,与其女儿进行沟通,最终说服女方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重新迎来生活的曙光。
“三尺法台连着大社会,事事件件关乎大民生”。面对纷繁复杂、不断发展的社会,梁星菊认为,除了拥有“怀群众感情、为人民司法”的职业理念外,更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良好的法律素养。为此,她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她总是积极参加、认真听讲,不愿落下任何一堂课。分管部门的业务学习会,她即使再忙也要挤出时间参加。她还高度重视学习深造, 2008年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撰写的毕业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好学、勤奋的梁院长成为宝应法院青年干警“心中的偶像”,2011年该院成立青年干警读书研究会,梁星菊众望所归当选荣誉会长。多年来,她共发表各类文章上百篇,撰写的调研作品曾先后获得过省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市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近几年,撰写的论文《从制度构建层面谈诉讼调解之完善》、《论庭审方式改革与审前程序的衔接》分别被评为“人文吴中”杯和“金如皋”杯全省法院学术研讨会优秀作品,2011年其论文《突破刚性法律的局限 彰显柔性司法的功能》在全省法院学习陈燕萍同志征文活动中获得二等奖,2012年其论文《冲突—回应—互动》在全市法院学术研讨会上获得三等奖。
尽职尽责的女委员
梁星菊深知,政协委员是信任,是荣誉,更是责任。无论是出差在外还是在岗位工作,她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政协委员,以委员的政治职责和角度观察社会、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她还注重利用政协委员身份加强法制宣传,常年为基层女干部培训班义务担任法律课教师,深入浅出、娓娓道来的授课风格赢得培训班学员的广泛好评。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梁星菊心中始终装着老百姓的大事小情。为了真实反映群众心声,每年“两会”之前,她都要抽时间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2010年,她从长期的民商事审判实践中受到启发,敏锐地认识到人民调解在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减轻当事人讼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作用突出、亟待进一步加强。为此,她深入安宜镇城中社区、大桥社区等地进行走访调查,与人民调解员交朋友,悉心倾听他们的意见,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她牵头党群政法组撰写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的提案,呼吁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该提案被评为年度优秀提案。
2012年7月,为了配合县政协开展《劳动合同法》调研工作,她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四年多来劳动争议案件的整体情况、纠纷类型及特点、值得关注的问题,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采取的工作举措、总结的经验做法等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一份数据准确、内容翔实的调研报告,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采纳。
爱民助民的“女善人”
2014年的“三八”妇女节,梁星菊带领宝应法院女法官,前往县画川初级中学看望宏志班学生。这是宝应法院女法官与画川初中宏志班结对帮扶的第七个年头。七年来,每个春寒料峭的三月,梁星菊都会带领女法官们来到这些贫困而又优秀的宏志班学生身边,为他们送去精心准备的生活和学习用品,勉励他们刻苦学习,早日成材。这样的温情相约年复一年,梁星菊以雨露般的爱,滋润了贫困少年的心田;用慈母般的情,架起了法庭和学校的沟通之桥。久而久之,孩子们都亲切地叫她“法官妈妈”。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梁星菊热心社会公益,关注民生冷暖。无论是在和谐共建社区开展送法活动,或是在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或是在“院长接待日”接待人民来访,她总不忘与群众拉拉家常,听听老百姓的心里话。政协委员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坚定了梁星菊爱民助困的善行义举。在县委组织开展的“下基层、心连心”活动中,梁星菊与广洋湖镇东进村村民李付英结成了帮扶对子。了解到其丈夫去世、一双儿女均在上学的家庭困境后,她在第一时间向其送去“心连心”联系卡和慰问金,并定期以登门看望、电话联系等方式,倾情关注李付英一家人的生活状况,全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践行着政协委员为人民的公仆情怀。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梁星菊既在热心公益上身体力行,更在培塑家庭美德上率先垂范。她热爱养花,在精心培育各种花卉的过程中,她感悟生命历程,体察世间美丽,培养起高雅的生活品味。她孝敬父母长辈,关心兄弟姐妹,夫妻关系和睦,邻里关系和谐。她用自己点点滴滴的行动将大爱在法庭内外无限的延伸。2011年,她被评为全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个人。
有位名人曾经说过:当爱心历经岁月的检验,便显得无私和崇高。热心公益、乐善好施的梁星菊在周围人眼里,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女善人”,但梁星菊自己却认为,她只是做了一名政协委员的份内之事,她的爱心源自生命本真的善良,源自对人民群众的一片赤诚,源自一名政协委员神圣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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