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常委,各位同志:
宝应是传统农业大县,近年来在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子上有了一定的工作基础,尤其是在强村富民、扶贫脱贫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发展质量不高、群众生活不够富裕的问题仍摆在我们面前。围绕江淮生态区建设主要内容,我们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城乡发展,做足生态文章,彰显生态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发展路径和模式,在强村富民、精准扶贫脱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上下功夫,把宝应这方水土建成生活美好、令人向往的地方。提三点建议:
1、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城乡发展。围绕江淮生态经济区目标定位,发挥好规划的先导作用,因地制宜规划设计,确保规划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一是要高起点编制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组织邀请国内知名高端设计院参加,规划编制完成后,要按照程序,组织国内一流规划专家、教授,对方案进行全面评审,以确保规划方案科学、合理、超前。二是要体现地方(宝应)特色。编制规划要结合我县实际,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和城镇化发展规律,统筹考虑城乡具体状况,合理整合要素资源,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充分体现宝应水乡特色,彰显“荷文化”、“水文化”。三是要引进专业人才组织实施。江淮生态经济区的打造,最终要靠一支专业化程度高的人才队伍去推动。政府可以委托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采取“订单式”培养形式,为政府培养一批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尖端人才。鼓励政府以短期聘用、技术攻关、政府顾问和人才租赁等灵活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智力,推动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有关工作开展。
2、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强村富民。要把我县打造成为江淮生态经济区的核心板块、发展样本,人民群众生活富裕是题中之义。一是促进农民增收。坚持一镇一特、一村一品,积极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和区域品牌,优化农民就业外部环境,提升就业质量,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近就地高质量就业,拓宽农民工资性增收渠道。不断提升农业经营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产品品牌效应,形成“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农民”等利益链接机制,拓宽经营性收入渠道。继续推进村合作社集体资产量化股化、按章管理分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大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巩固转移性收入。力争2018年实现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增长9%以上,到2022年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8万元以上。二是促进村集体增收。全面启动村级债务化解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指导和帮助256个村(居)集体增收,重点念好“九”字真经(即:①“清”,清收债权;②“降”,降低借款利息;③“转”,土地流转;④“返”,税费返还;⑤“竞”,规范产权交易,竞价招标;⑥“建”,新建物业项目;⑦“盘”,盘活存量资产;⑧“争”,向上向外争取资金;⑨“奖”,县镇财政奖补),对增收化债成效明显的村集体,县财政将给予一定奖补,助力村集体轻装上阵发展。到2020年全县无债村实现全覆盖,到2022年,村村实现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三是促进低收入农户脱贫。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支出型贫困帮扶力度,扎实推动“三保五助”政策落实。完善低收入农户台账,实行“一户一档”动态管理,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施保障性扶贫;对一般贫困户进行分层分类,订制个性化扶贫措施和服务清单,加大就业创业帮扶力度,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到今年底,全县85%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人均年收入稳定达7000元;到2020年,全县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实现高质量脱贫目标,缓解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全面建立运行。
3、坚持绿色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江淮生态经济区打造,产业绿色化是重点。必须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眼于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提质和增效,引导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托我县特色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围绕市场组织生产、根据需求优化供给,在“大”的基础上做优做强,在“多”的前提下求精创特。2018年力争新增家庭农场150个,新增经营面积2.5万亩,创成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0个,新增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点典型4个;力争到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占承包地比重达50%。一是提升运行质态。引导各类主体各展所长,特色发展,重点打造具有我县产业特点和优势的荷藕、水产品产销等农民专业合作联社。鼓励和支持合作社注册农产品商标,申请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加快推进合作社品牌化建设,扩大合作社及其产品的社会影响,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创新经营模式。发挥村级淘宝作用,组织家庭农场牵头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延长产业链条,树立特色农产品品牌,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带动周边农民就地转移就业。发展休闲观光旅游农业,以亲子、养老、体验、文化等为主题,做大做强乡村旅游。三是调整扶持政策。优化、调整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扶持办法,优先支持带动小农户、贫困户增收作用明显的农业经营主体,向从事绿色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农业、农村电商、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联合合作等新产业新业态新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通过调整扶持办法,树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的“方向标”,引领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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