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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作者:社法委、社会福利与保障组              发布时间:2018-08-14

我县现有老龄人口17万,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8.4%,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2.3万,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来越明显。随着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不高的矛盾逐渐突出。一是县镇财力投入不足。我县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投入主要依靠省补资金和福彩公益金。二是服务供给单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存在重建设、轻运营情况,除少部分能提供助餐、送餐服务外,大多仅停留在给老年人提供一个娱乐活动的场所,而随着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的持续快速增长,老年人“医疗、养老、护理”的服务需求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供给矛盾日益凸显。三是专业服务人员缺乏。我县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人员普遍缺乏系统化和标准化的培训,年龄结构偏大,专业化程度较低,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四是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我县居家养老的服务绝大多数由政府购买,没有实质性市场运作,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培育不足,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严重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老服务整体水平的提升。

为有力有序推进我县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们建议:

一是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资金投入。建立完善我县养老服务经费投入机制。第一,建议县政府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及省市养老资金,逐年加大上级财政投入力度。第二,将养老事业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按我县上年度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以每人每年不低于40元的标准,提取养老服务事业费,以有效缓解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不足的现状。第三,将福彩公益金大部分用于养老事业,起到一个补充调剂的作用。

二是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要求各地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问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应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建议政府考虑我县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实际需求,新建住宅小区按要求配套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标准的,可以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每百户按15平方米以上标准进行改建,以缓解有限的养老资源与急剧增长的养老需求之间的矛盾。

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首先,多措并举建立养老服务人员的激励机制,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劳动报酬,完善社会统筹,逐步健全养老服务人员相对合理的薪酬调整机制,增强养老服务行业的吸引力和稳定性。其次,积极落实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险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基层一线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第三,针对老年人之间的健康差异,提倡健康老人帮助体弱老人,实现“以老助老”模式,在社区层面加强协调,帮助老年人之间结成互助对子,既保证养老服务的实时性和灵活性,又减轻政府和社会的养老服务压力。

四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类社会服务实体建设。充分整合村(居)用房、农村闲置的学校、乡镇敬老院等现有资源,按照公建民营、民建民营、委托合作等形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推广安宜镇引进南京悦心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进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经验做法,由专业组织承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为辖区内的老人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对于活动丰富、服务较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适当的运营补贴,充分激活居家养老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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